Re: [三13] 可以亂倫嗎??

作者: khara (高陽酒徒)   2016-02-07 01:31:16
: → JOGIBA: 我一直以為吳國太是孫權的繼母,叫叔母是正確的嗎? 02/06 02:02
唔唔,雖說 Galgame Thirteen 帶給玩家許多不一樣的樂趣,
不過還是回一點認真文。
如果依《三國演義》,這裡應該還是稱「母親」。
http://cls.hs.yzu.edu.tw/san/bin/body.asp?CHNO=054
當然,《三國演義》的稱謂也不同於真正後漢三國了。
但除了具體用詞差異外,某些內涵應該相通。
依《三國演義》的內容,吳國太「幾乎等同」於孫堅的繼妻。
雖未明言,但身分極近(吳夫人之妹)且無其他正式繼妻,
看起來就是設定為繼母了。
而「繼母如母」,這是傳統標準的制度。
無論在魏或蜀或其他都是一樣的。
例如魏國曹丕所納的郭女王,
因為曹叡要追問殺害其生母甄氏一事,
她的回答是
「先帝殺了她,問我幹嘛!
 而且你既是人家的兒子,
 你還可以回頭恨你已死的父親,為著『前母』來枉殺我這後母嗎?」
在蜀漢那邊,
則劉禪即位後就追尊劉備新取的吳懿之妹為太后。
(吳氏名分上恐怕不是嫡室,至少與孫夫人還不算離婚。這例底下會再提。)
同樣地劉琦必須尊稱蔡氏為母親,即使內心裡千百個不願意。
「繼母如母」以外,
「慈母如母」,受父妾所養的妾生子等名份上也還是視之同母。
當然,其他情況下稱呼父妾後來是用「姨娘」,地位是比不上嫡妻的。
順帶提,嫡妻在時,
妾生子女還是只能視父親的嫡妻為「母親」。
古代漢人名義上是「妻者齊也」,
雖允許男人仗權勢亂來但那些可憐的女人是沒名份的。
(注意繼室與妾的立場是不同的。)
這與蒙古所謂「四斡耳朵」大抵對等
(注意:蒙古的名份仍極嚴,看的是女方的出身背景。)
或者過去伊斯蘭世界所謂要公正地對待「四妻」,
是不一樣的。
這裡順帶繞到所謂的「倫理」問題了。
13代照顧到現代未成年不准喝酒的倫理,
卻沒照顧到古代中國的婚姻倫理,
也實在很奇妙。
不過算了,總之就是另類 Galgame 吧。
(其實我覺得人際的設定想法很棒,但有太多細節該修。
 包括太偏重砸錢換友誼(偏偏錢又不像10或太閤好賺)
 也是問題。)
認真提一下這個過去的貞節倫理的問題。
東漢魏晉雖說沒有像明清那樣太強制的貞節要求
(其實某種意義上說起來源頭是元朝,後述。)
女性夫死再嫁或者離婚另嫁的情況都還有,

一、某些情況下婚姻有其禁忌
二、某些情況下的女性幾乎是不會再婚的
當然這些不是沒例外,但會很受時人指責。
底下個別說明一下。
一、
1.同姓婚
這個不用多說。
甚至出養於他姓的也還是會受指責。
(陳矯即其例。)
但當時似乎有人認為只要名義上祖上宗廟分家了,
那即使同姓仍可互婚
(王基之子娶王沈之女,二王同稱周室後,但祭祀始祖已相異。)
不過雖說這點有爭議,
一般而言在情況確定下(比方相近幾代很明確)是不允許的。
這也是之所以孫魯班和孫峻的關係只能暗著來而孫峻不乾脆明著娶。
(還有另一個原因,見下二。)
這一點在古中國的倫理與古日本很不同。
(要注意這未必是遺傳學的親等。
 今天的法律都是算親等而不計姓氏,
 古中國則是看姓氏,異姓則允許近親交換婚。
 當然也有主張內表不應通婚的。)
2.這個與上述不同,執行的嚴格性會更高些:收繼問題。
也就是說,
一般來說真正兄弟的未亡人是不允許娶來的。
反而是嫁給其他人較受允許。(但還是有不嫁的,見下二。)
在漢人傳統裡,有一點稍似古希伯來式倫理(參考《舊約‧利未記》),
即認為與自己親族之配偶發生關係(即便該親人已逝),
是對該親人之不敬,也是製造倫理上的混亂。
這裡有個例外:一個男性同時娶一對姊妹是獲允的。
但其他「父子丼」、「兄弟丼」、「母女丼」等則是受倫理所禁。
要再嫁只能嫁到別家去。
(注意到鍾繇替他朋友荀攸改嫁寵妾阿騖,
 可不是說「兄弟啊,你過去了,『我』就替你照顧阿騖吧。」
 說的反而是「我替你把阿騖另外嫁出去吧。」
 異姓好友間也是如此。)
曹丕因為把他老爹的宮人收為己用,
被他母親卞氏痛罵為「狗鼠不食汝餘,死故應爾!」
甚至曹丕死了母親都不屑去參與喪事。
(《世說‧賢媛》)
顯然對她這兒子很不爽。
這條不是沒例外。
劉備納劉瑁之未亡人吳氏(吳懿之妹),
名份上是亂倫的。
但法正用典用得非常巧妙:
「論其親疏,何與晉文之於子圉乎!」
說明一下這個故事。
晉公子重耳(注意不該叫「姬重耳」,要稱也應以氏稱「晉重耳」)在外流亡,
後來到了秦國。
秦穆公很看重這位公子,
有意扶植他做晉國親秦的勢力,
因此一口氣把五個女兒都嫁給他。
五個女兒當中,
有一位是曾經嫁給重耳姪子子圉(晉懷公)的懷嬴。
懷嬴在子圉做人質時嫁給他,
後來子圉逃回晉國當國君,就丟下懷嬴在秦國。
公子重耳對於把姪子之妻塞給自己,
既不爽又無奈。
在他的感覺是,這是亂倫的。
但他現在有求於秦,而這位懷嬴又是秦穆公的愛女,得罪不起。
於是他找了他的軍師胥臣與狐偃商量。
胥臣的說法是:
「你和你那位姪子早已立場敵對到等於沒有親屬關係,如同路人了。
 你娶他丟掉的女人,卻可以讓秦國願意幫你,有什麼不可以的?」
狐偃回答得更直接:
「將奪其國,何有於妻,唯秦所命從也。」
法正引用這個典故,是在劉備既奪劉焉(劉璋)基業之後。
但他提示劉備的點則是明顯的:注意你要拉攏的勢力!
(所以本質上是政治婚姻,可不是戀美色而有的強奪。)
習鑿齒大概是因為時移世易,
看不出吳懿有什麼重要性了。
所以他認為晉文公(重耳)廢禮行權已經錯了,但有苦衷。
現在先主你拿壞榜樣來學,就真的不應該啦!
劉備這情況算是特殊的例外(簡單說就是特殊事件),
一般而言不被允許。
而且雖說劉備娶劉瑁所遺之寡婦需要法正一番辯解,
但說真的劉備與劉瑁之世系相去已遠,
真要論親疏還真是遠不及晉文之於子圉!(只是背景相似而已)
但這裡岔個題外話。
雖說漢人倫理中不允許這種情況,
不過我個人倒不認為曹植不會對甄氏有感情。
論者或訴諸年齡,這實在是很蠢的論點。
這些個學究是以為天底下只有羅莉控就沒有姊控了嗎?
拜託!有氣質有學問的大姊姊最有魅力了!
(據說甄氏才華很高。雖說僅存的傳世作品都是可疑的。)
另一種說詞是訴諸古人禮教。
但我覺得,
或許不一定真有見面或什麼的情況,
但慕其才且憐其境(都被壞哥哥曹丕欺負)則不無可能。
至少把〈洛神賦〉當作「感甄」是在善注《文選》之前,
恐怕是東晉就已經有的傳言。
不過這種情感也未必是濃烈到太過的地步吧?也許。
另一個岔題是,
傳統北亞民族有所謂「收繼婚」。
但要注意的點是:
北亞民族的收繼婚本身自有其倫理,
本來是只允許晚輩收繼長輩之未亡人(弟收兄妾、姪收叔妾等),
長輩娶晚輩之未亡人則仍是倫理所不允的。
(理由或與權力平衡有關。偶爾會有兒子比父親早逝。
 但父親既握有權力,怕是怕父親為了新婦刻意「製造」兒子早逝。)
所以李世民之納元吉妻,以及多爾袞納豪格妻,
嚴格說來都只能算是「英雄欺人」(仗著自己武力智力超群而亂來),
北亞倫理是不能為他們開脫的。
(這一點朱熹或陳寅恪怕都未曾注意到。
 只單純以為北亞在婚媾倫理上沒漢人嚴格,不知其自有標準。)
梁武帝同樣也納蕭寶卷之妃等,仍屬個人失德,與哪一族的倫理無關。
二、貞節問題
這麼講。看事情要小心別把問題絕對化。
今人或言古中國之貞節觀在明清以前沒那麼嚴。
應該說,實踐上沒那麼嚴沒錯,但也不是沒有。
這裡糾結著幾個問題。
3. 感情問題或心情問題。這是最直接直覺的層次。
4. 現實問題。涉及的層面相當廣。
其實倫理實際上脫胎於上述兩個問題。
以下分別說明一下。
3. 感情問題或心情問題。
一個是如果一段婚姻中男女彼此感情良好,
一方已逝而另一方不願背離這段感情的也有其人。
其實男性也有因愛其亡妻而不另娶者,當然相對較少就是。
另外這裡也還有時間因素。
杜有道之妻嚴憲,後來改嫁給傅玄,
或許是因為時間過去而淡化了,而孩子也帶得不錯了吧。
(所以不只有俘虜有忠誠雖時間遞減,未亡人也有。
 不過這樣子遊戲大概會太複雜?)
至於心情問題,
則與壟斷性有關:有時亡者生前會希望對方不另嫁。
當然舊倫理在這方面是男女不對等的,
但這種心情我想也還是可理解的。
(事實上就算舊倫理指斥女性不應嫉妒,
 但要求其夫不得親近其他女性的可也大有人在!
 當然要把承諾維繫到自己已死之後,效力是較弱。
 楊堅在其妻獨孤氏死後就開始亂來,傳說中那死法還真活該!)
4. 現實問題。
這裡問題就比較多。
有拉向再嫁的,也有拉向不再嫁的,是幾種力量在較勁。
拉向再嫁的,
最單純的就是生計問題。
古代女性勞動力較弱的情況下,
就連夫家都可能會覺得多養個寡婦是個負擔,
會認為能把女性再嫁出去就快快再嫁出去好些。
某些世族或豪貴家庭,
生計比較不必那麼擔憂。
但家中的適婚女性(含寡婦或離婚婦)是一種資產:
可用以聯繫與其他家族的關係。
這種情況下他們也會寧願把女兒拿來再利用。
或者另一種則是想快快撇清與前夫之糾葛,
也會希望女兒快快再嫁。
但這也會遭受女性本身的否決,夏侯令女就是一個例子。
拉向不再嫁的,
心情或倫理(倫理其實也本乎現實)是一個因素,
但另外還有一些則是:
a) 如果該寡婦已有子女,
  有時為了保護子女(再怎麼說再嫁對子女也是傷害),會選擇不再嫁。
b) 另外,如果該寡婦具有相當身分,
  再嫁可能會危及其身分,則也傾向不再嫁。
a)的情況事實上就與後來的貞節觀有關。
電玩裡,玩家要嘛是超級英雄,
要嘛就算扮演狗熊也能藉SL大法而不死,
這情況下,玩家要做韋小寶享福可說是輕鬆愉快。
但現實上可不是這樣了。
當你是個兵被派赴遠方,
或者你是文官卻被派任到異鄉,
你隨時會擔心與家中妻子生離死別。
更擔心的則是:
「我接到這個朝命不得不外出了,萬一我掛了,
 家裡老婆一改嫁,
 我的一切是不是就毀了?
 我的子女是不是就會被虐待、被歧視、被害死?」
就算有些人如曹操似乎會對「拖油瓶」還不錯
(但其實難說何晏心中不曾感到不平。兩方的主觀感受未盡同。)
會有上述這種憂心恐怕也還是很正常的。
在傳統北亞民族那裡,
所謂收繼婚其實根本不是啥給予女性再嫁的自由。
剛好相反,
等於是將該女性壟斷在同一男方家族中。
哥哥死了弟弟有優先權娶嫂嫂(而不是嫂嫂自行決定要嫁誰),
叔叔死了姪子有優先權娶嬸嬸。
某種意義來說等於是跟出征兵士說
「放心啦!你陣亡了你的DNA還是能留住啦!至少是與你相近的。」
(《舊約》俄南的故事概念與此相近。所以不肯為哥哥留後的下場……)
漢民族因為倫理上不允許娶同姓之遺孀,
所以要嘛是屈就生活等壓力而改嫁外家,
要嘛,則乾脆強調守節。
尤其是有子女的寡婦,
在經濟情況較許可的情況下寧願獨力帶大孩子不願改嫁的
較無子女的寡婦情況為多。
(駱統之母改嫁給華歆做小妻恐怕是因為
 他母親根本就是妾,是被嫡母遣散了的。
 而這個立場上駱統也不得不與其生母分離。)
又可以看到,鍾毓為廷尉時對士兵制定了
「士為侯,其妻不復配嫁」的規定。
基本上也是希望士兵能安心的。
上述擔憂子女受欺凌是一個面相,
另一方面則是遺留的家庭根本被新家庭併掉了,
子女也一併改姓或什麼的。
現代人也許看得較開,古人可能在這方面是很計較的。
後來明清那麼嚴的貞節觀,
一部分是元朝開始受到蒙漢兩種文化衝擊的產物。
背後的心理因素大抵如此。
可參看柏清韻〈元代的收繼婚與貞節觀的復興〉。
這裡兩種現實因素是相互衝突的:
生活壓力與對子女或家庭的維繫。
在沒有政府介入(具體經濟支持之類)的情況下,
就是擺盪於二者之間:
有守節的得以被人們推崇,但改嫁的也還是能受到理解。
至於b),一部分與貴人身分有關。
例如曹操曾經的妻子丁氏,
雖說明白與曹操離婚了,甚至曹操本身都授意要丁家把她嫁掉吧,
但丁家就是不敢。
這是因為畢竟他曾是曹操有名份的女人,誰還敢收!
另外孫魯班嫁了全家後不再另嫁,
恐怕也與全家畢竟勢力大些有關。
至於先前周瑜之子周循,畢竟在江東家業單薄。
另外的問題則是降格。
上述丁氏反正曹操已經明白跟他離異了。
但其他情況下,
諸侯王之母,恐怕多數也傾向守寡。
原因很簡單:
她們守寡,身分之高貴(兒子還得孝順她們)是少人能比的。
如果再嫁,
重新得屈身事人且不說(傳統婚姻中男女畢竟不甚平等),
原先高貴的身分也因此將會消滅。
這一點恐怕她們也未必願意。
(注意到公主們反而沒這顧忌:反正都是下嫁,重嫁一個身分也不會低到哪。)
傳統上諸侯貴人之嫡妻,至少是國母,相對難以見到有再嫁的。
有之也是特殊情況受到威逼。
(國滅遭俘,或者新君或權臣脅迫等。)
這點甚至在有收繼婚的北亞亦然。
拖雷寡妻唆魯禾帖尼,
挺住一切壓力,
不管窩闊台暗示要她再嫁給窩闊台之子(注意不是窩闊台本人),
她就是寧願守寡,
獨力支撐住拖雷的家屋而養大拖雷之遺子。
這一點又要結合上述a)的部分。
另外別勒古台之母,
則因為嫁與篾兒乞人而羞見其子(《秘史》第112節)。
如果再嫁無損其身分、自然而然,也不會有這場景。
(孛兒帖是因為成吉思汗很愛她。)
還可以注意到,
北魏好些個太后,
一直有著「不謹」的傳聞,
但可也都沒乾脆改嫁,
都死巴著太后這個身分的權勢不放。
甚至冒頓為什麼是「誅其後母」而不是「納其後母」,
清太宗為何選擇逼死太祖妃烏喇納拉氏(反而留了多爾袞等之命),
恐怕也都與權勢爭奪問題有關。
回過頭來看,
傳統漢人社會裡,
較有身分的女性,尤其是太后(何氏,她先前曾改嫁過則不妨)
或準太后(例如吳國太或大喬),
基本上大概不太可能再嫁的:至少是在沒受到外力改變之下。
這一點遊戲沒注意到則也太疏忽了。
(當然啦,反正後人意淫之作則古今東西皆然:
 歌德筆下的浮士德去找古代美女,
 《周秦行紀》也把歷朝乃至當朝的美女都拿來當妄想題材。)
不過題外話是,
也許有人說「依史實那反正根本沒啥女武將了嘛!」
(就是選擇「只在事件中出現」那樣。)
這麼說既對又不盡對。
應該說,
雖然無法獲取某些正式身分,
但某些女性還是發揮了她們的作用。
蔡琰在文化傳承上(董卓亂後書籍流散)有其意義,
傳說中諸葛亮之妻能造兵器等。
甚至拿起刀槍擐甲上戰場的也大有人在(當然這是特殊情況)。
為了遊戲性犧牲一部分精確倒是不妨。
不過有些地方似乎還是可以修一修。
最後只是講一下。
個人還是覺得有時候論述問題太過絕對化似乎不甚佳。
講貞節問題太過二分(啥明清是受理學影響啦)是一例。
在講到日本的士道時硬去切割江戶時代與戰國時代也是一例。
如果戰國時代就只是純然不講忠誠的下剋上,
那「三河魂」這些幫老狸創造霸業的傻子何在?
島津家那一堆為主子自我犧牲的又何在?
毋寧說,
人們希望人際關係穩定(下屬希望受照顧、長官不希望被背叛)是天性,
但現實環境險惡時必須做出機智甚至狠心的抉擇也是天性。
真實的情況往往是拉鋸在這兩端之間。
為了翻案(例如認為真相不是江戶以來宣傳的那樣)
而把論述拉到另一極端,
或許也太過了。
不小心在遊戲文底下打了一堆岔題的。就這樣啦。
作者: stormsnow (翻滾吧!宅宅!)   2016-02-07 01:45:00
優文給推
作者: fafui (石頭夢)   2016-02-07 01:50:00
深覺劉備喜歡法正不是沒道理,那話說得真漂亮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02-07 01:50:00
推好文
作者: alfneta   2016-02-07 01:55:00
推好文!
作者: brianlin23 (布獅子)   2016-02-07 02:05:00
長知識 專業給推!!!
作者: kl4   2016-02-07 02:10:00
優質論述
作者: tokyopig579 (薇安姐姐生氣了)   2016-02-07 02:53:00
推個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6-02-07 03:14:00
長知識了 不過島津家不是一堆叔叔娶姪女 姪子娶姑姑的嗎?
作者: superkingbro (隔離世界)   2016-02-07 06:06:00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2-07 07:10:00
推推~ 日本是有禮無體啊
作者: ocano (奔馳的火閃電)   2016-02-07 07:22:00
超強 !推薦 !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6-02-07 07:57:00
認真文 給推
作者: owlrex (Sidro)   2016-02-07 08:12:00
不要再什麼有禮無體了應該是有什麼法律管到二次元了
作者: a7v333 (蠢與窮)   2016-02-07 08:24:00
作者: wakayama (雪花◇Frozenark◇)   2016-02-07 10:04:00
法孝直根本王牌大律師
作者: cito (シト)   2016-02-07 10:31:00
只能推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2-07 10:44:00
日本是有禮無體啊xd
作者: hegemon (hegemon)   2016-02-07 10:59:00
日本有規定再蘿的角色一定都要滿18呀…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6-02-07 12:15:00
作者: younger3   2016-02-07 12:55:00
這篇超專業阿~
作者: p1ayouro1e (健康第一)   2016-02-07 13:16:00
應該換個正經一點的標題哈哈
作者: goheihaley   2016-02-07 13:19:00
認真推
作者: quarter411 (BB回家)   2016-02-07 14:36:00
希伯來不是規定兄弟之間如果哥哥死了的話則哥哥的老婆要由弟弟娶進門嗎 還是我記錯了
作者: dustlike (灰塵)   2016-02-07 15:20:00
您古代倫理系?!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2-07 19:46:00
亨利八世他是基督教不是猶太教希伯來律法指的事猶太教吧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就是想保持血統純正不與外人混血亨利八世想離婚但是傳統基督教是不能離婚的當然宗教改革之後舊教我們通常叫天主教這個問題很複雜,因為傳統基督教好像還有通融條款總之就是條件談不攏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2-07 20:40:00
亨利8: 不給離就創個新教就好了啊 政教合一
作者: klose1943 (十一月雨)   2016-02-07 21:04:00
您娶妻系?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2-07 23:25:00
你義母系?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6-02-08 21:19:00
玩三國長知識,不推不行啊~~~~~~
作者: moonfly (月翔)   2016-02-09 09:44:00
推強大專業文
作者: john73 (〒△〒)   2016-02-09 16:38:00
專業推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6-02-09 21:25:00
太強了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6-02-10 14:23:00
學到好多歷史知識 感謝歷史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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