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玩三13引發的家庭糾紛"一文

作者: cito (シト)   2016-03-30 10:15:21
這篇文章對這個板而言,並沒有啥意義。
幾乎是個板及 Facebook 日記文。
當我昨天看到這篇文時,我就有點疑惑了,
根據板友的反應,應該是跟我想的一樣,
或許原 PO 想跟大家分享這件事,
但是說真的,這件事一整個很難跟板友有所共鳴。
希望原 PO 以後發文時能更加慎重,畢竟這是遊戲討論板。
這整件事雖有遊戲的成分,但是說穿了就都是圍繞在原 PO 周圍的事,
因為這是跟外人沒關係的私事,
外人真的很難體會,至於圈內人能否體會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這種文章還是發在 Facebook 或個板就好。
也請各位板友注意發文時的必要性,
板規雖不嚴,但是還是要注意自己的發文是否合宜。
Koei 板主 cito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6-03-30 13:16:00
最大的錯誤 應該是他在文末沒有加"大家有過類似的經驗嗎?"這種哈哈問句QwQ... 有的話應該就會有討論XD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6-03-30 14:38:00
我看到那篇滿傻眼的 不知道要怎麼回 我說實話...
作者: xiue (蘇)   2016-03-30 14:41:00
簡單說就是..干我屁事
作者: wa410489 (Warthog)   2016-03-30 15:08:00
往前翻上幾篇文也是一樣性質的FB閒聊文啊,只是多少還有關這板的討論範圍就沒事
作者: kevinyeah (LittleHippo)   2016-03-30 16:24:00
這篇超鳥 看一半就end 無聊 干我屁事
作者: nanaceking (............)   2016-03-30 18:11:00
同樓上,昨天看到時還以為到了日記版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6-03-31 00:50:00
我連黑寡婦戰記都只敢發希洽不敢發來這裡了
作者: cito (シト)   2016-03-31 07:18:00
其實樓上的可以發啊 Orz
作者: germun (ger)   2016-03-31 09:32:00
小題大作 放給大家自由推噓就好了也沒必要禁 又不是一言堂
作者: TVchampion (電視冠軍)   2016-04-06 09:49:00
樓上 你的話翻譯一下涉及板規和板主管板方向 所以別推文了 出來競選吧
作者: germun (ger)   2016-04-07 09:53:00
就事論事罷了 事實是前幾推也有人回應 放給人噓也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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