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第一項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劣退。
第二項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兩周。
第七條 累犯
累犯遭到水桶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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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Nslmf- (KoreaStar) [ptt.cc] [新聞] 朴有天遭控性侵 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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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成立與否與告訴人之美醜應無關係,認定以下兩者是不客觀之人身攻擊,水桶兩週。
→ yurmom: 醜女可以告別人性侵喔? 06/14 10:49
噓 hsuyanqt: 醜女還能告你性騷擾勒 06/14 10:56
本文跟女團並無關係,點名某女團飯,不管是指哪個女團,都有引戰意味,水桶兩週
經查為累犯 故再加一週。
噓 sosoing: 某女團飯,你們不缺豬隊友真的XDD 06/1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