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對於新聞規範的再說明

作者: kauyau (The Great Pretender)   2017-11-07 09:06:03
[關於新聞規範]
內容農場標題我就不說了 這種標題殺人的東西
這應該大家都有共識不該是正常新聞該有的方式
我一直強調 新聞媒體必須被輿論規範監督
而不是輿論被媒體操控帶風向
因為雙方是不對等的 媒體有資源有話語權有企業甚至是政府黨派撐腰
輿論代表的大眾甚麼都沒有 在PTT上只有非常微小的推文可以表達意見
甚至是推文裡一樣也有帶風向的 這部分能呈現的力量就更被稀釋分散了
有人叫我要針對記者針對媒體不要針對張貼新聞的板友
那我想知道要如何針對媒體?
這在實務上根本很難做到 我以前發了一篇審查媒體的記點方式
後來經過熱烈討論後也是發現實務上很難做到而作罷
還有 這個規範不是針對張貼新聞的板友 這不是針對
而是就跟貼文章必須受板規規範一樣 只是貼的文章是新聞
今天看板文章九成以上都是新聞 當然要建立規範
你今天要貼新聞 你一定會經過一個自我審查的過程
用最簡單的話來說就是 新聞很多 你打算選擇那些新聞出來貼
尤其是看板有張貼限制時 這個選擇的過程一定會經過許多決策因素
才會貼上去 所以這不是別人逼你自己審查 是自己審查的
所以你今天貼新聞這個動作 就是無形中在幫媒體背書
自然就必須連帶對貼新聞這行為負責
我可以同意罰則不要訂的這麼嚴 但是不能沒有
罰則部分我也從善如流 會讓大家用投票以及參考他板類似罰則方式
但是不能不做
而且本板文章九成都是新聞 我是記者我不來這裡我要去哪 韓國嗎?
韓媒中譯的新聞就不說了 就是純搬運
但是台媒自己發的新聞呢? 讓我們面對一個事實
農場標題算小兒科的 標題殺人 扭曲事實 捕風捉影 無中生有一樣都不缺
所以要處理的就是這一部分
大家常在喊食安食安 如果業者跟你說我也要有用回收油做食品的自由
有人想吃你管我那麼多 你不要吃就好了 這樣是對的嗎?
大家在罵酒駕撞死人 如果喝酒的跟你說我保證不會撞死人
你不能限制我喝酒開車的自由 我技術很好的 這樣是對的嗎?
如果上面那些都不是對的 那為甚麼要毫無限制
一點限制都沒有的讓台媒隨心所欲亂寫的新聞文章來汙染大眾視聽呢?
連想建立一點點的規範 就會被說是限制新聞自由?
媽媽嘴的呂炳宏大家還記得嗎? 被記者寫成十惡不赦的邪惡罪犯
用各種腦補風向聯合那個無腦阿婆 每天像寫連續劇好像親眼所見一樣
把呂炳宏"犯案"的過程天天向大眾報告 而大家也就毫不懷疑地吃了下去
大家天天跟著罵 好像沒把他罵到自殺不甘心
後來法院證明他沒有涉案 媒體有哪一個向他公開道歉? 答案是沒有
這樣不用負責的媒體 不用被監督嗎?
我沒辦法雙手一攤說 抱歉 這很難處理所以我不處理
我沒辦法 真的 我就是沒辦法視而不見
[附帶]關於工作進度報告跟主辦評比的政見
每周日發布工作報告 這不是什麼硬性規定
我沒有義務非做不可 我也可以不做
我是想對於板友負責 我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可預期的會很累我知道 最多就是做到做不下去而已
自我監督也是自我鞭策
主辦評比 我是想建立一個評比制度 也是希望能增進板友權益
當然這很有難度 但是每次看到板友在板上說哪個主辦超爛超雷超無恥
臉書甚麼的都有按讚之類的機制讓商業團體會去重視他們
我就覺得為何不做評比呢? 可以為大多數人謀福利的事情可以來做做看啊
好的事情或idea可以先做 不行我們再想辦法修正做法
成功了 我們就邁向前一步 失敗了 最多就是退回原點 我們不會損失什麼
作者: joiutang (Hi)   2017-11-07 09:14:00
新聞張貼處理+1 每次看到標題相似~內容也相似~真心累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1-07 09:15:00
滿認同的,亂撿垃圾回家還說是別人先亂丟..不要撿不就好自己撿的垃圾自己負責
作者: chahaiue (橫山裕)   2017-11-07 09:18:00
被噓到X2的記者超過三次就禁止轉貼他的新聞這種方式呢?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7-11-07 09:18:00
貼新聞的人有責任查證+1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7-11-07 09:24:00
X2記者 那記者是擦背怎麼半
作者: yooda (尤達)   2017-11-07 09:25:00
嗯...太多你的個人感言了,看的很辛苦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7-11-07 09:26:00
那我以後看不到張社長的新聞了QQ 雖然張社長的新聞很明顯不符合韓星範圍
作者: yooda (尤達)   2017-11-07 09:29:00
看完覺得所以呢? 你個人的想法如此激昂讓人怕怕的,在這板我只需要一個掃地機器人,不需要領導人
作者: cov (泥)   2017-11-07 09:30:00
算了吧你這樣根本警總
作者: jimmy20642 (金殷2014拿冠軍!)   2017-11-07 09:30:00
做下來很累 也會被很多人評判 加油吧
作者: cov (泥)   2017-11-07 09:31:00
我早就說這個人比較激進不適合管版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11-07 09:31:00
不太懂搞成這樣要幹嘛 @@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1-07 09:32:00
每個版都有規定,怎麼不去別的版說別人警總?
作者: yujuismylove (yujuismylove)   2017-11-07 09:32:00
你再怎麼討厭張藝興,他仍然是朝鮮半島演藝明星,刪他文章???
作者: omychoi   2017-11-07 09:32:00
我看了甚麼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11-07 09:32:00
還不如開一個新版比較實在
作者: cov (泥)   2017-11-07 09:33:00
他之前政見就是張藝興不是韓星喔,大家沒看過他之前落選政見嗎?
作者: tieneun (Tien)   2017-11-07 09:33:00
張還沒退出EXO,他還是韓國明星鬼鬼那種新聞才該刪
作者: loveian16   2017-11-07 09:34:00
我也覺得你開一個新板好了XD之後的規定比前板主那時還多又更雜...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11-07 09:36:00
而且這個版有這麼重要 影響力有很大?最簡單就只貼韓媒就可以解決一大半問題了
作者: Borntobeat (borntobeat)   2017-11-07 09:38:00
選你還不如現在的無版主狀態……
作者: cov (泥)   2017-11-07 09:39:00
每一行都覺得自己的意見就是共識是怎樣,以為自己天下共主喔
作者: F17 (科科)   2017-11-07 09:39:00
哇... 怎又再提張貼新聞規範的議題了? 又再走回頭路了
作者: loveian16   2017-11-07 09:40:00
另外張藝興再怎樣還是exo成員,雖然不喜歡他但直接排除他很莫名
作者: F17 (科科)   2017-11-07 09:40:00
貼新聞還要規範一堆 乾脆就去專版不就好了 那邊禁台媒更好啊
作者: lopopo001 (水水)   2017-11-07 09:42:00
................乾脆關版吧 規矩特多
作者: Sanish (o(‧"‧)o)   2017-11-07 09:44:00
為什麼板規一可以排除社長?一條板規,各自解讀?
作者: cryy ( 哭歪 )   2017-11-07 09:44:00
你很想選齁 不會投你啦
作者: F17 (科科)   2017-11-07 09:44:00
另外張貼新聞和幫媒體背書有啥關聯啊 邏輯還真是特別唷你乾脆說任何刑事案件新聞都不能轉載算了 因為法官還沒判嘛
作者: yzkeroro (小製)(′˙ω˙‵)   2017-11-07 09:47:00
不錯 已經可以預見未來的精彩盛況
作者: Mike9   2017-11-07 09:47:00
別再自爆了
作者: Borntobeat (borntobeat)   2017-11-07 09:47:00
你比較適合管專版,加油~
作者: mizys   2017-11-07 09:47:00
感覺會比上一任精彩
作者: F17 (科科)   2017-11-07 09:48:00
舉媽媽嘴的例子更是匪夷所思 所以法官沒判刑前 都不能有新聞?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7-11-07 09:48:00
認同新聞該要有規範+1 給個建議:內容是否不實 扭曲事實之類的會有灰色地帶 可能有一部分裁定上會有模糊空間
作者: 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   2017-11-07 09:48:00
管太多了 之前看板上討論 他們好像說自己可以分辨 然後噓爆
作者: F17 (科科)   2017-11-07 09:49:00
更扯的是 張貼新聞的 等於幫媒體和記者背書? 連坐法還是抄家?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11-07 09:49:00
為什麼有種拿專版搬過來的感覺,誤導或不實報導 勸導自D,不聽再刪文即可,為何堅持一定要懲罰?
作者: cov (泥)   2017-11-07 09:50:00
不知道你是在公啥小,照這樣定義,Jackson在微博說出「我的你們」他以後就不再是韓星了。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7-11-07 09:50:00
會有版友與版主之間認定上的落差,可能會有爭議 想請問k大如何處理這類狀況?
作者: kk9430167 (kk9430167)   2017-11-07 09:51:00
現行版規1-1第2點 演藝人員、已宣布出道之藝人:現任、曾任均可,已去世的老藝人也可以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7-11-07 09:53:00
如果不訂罰則的話,假借新聞的名義來惡意中傷的人會越多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11-07 09:53:00
很多新聞根本很難查證,甚至不知道是錯誤資訊。還有如果一份報導裡面有8成為真、2成錯誤 要怎麼查證和認定?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11-07 09:53:00
所以又要往專版化的方向走?
作者: Borntobeat (borntobeat)   2017-11-07 09:53:00
新聞的內容應該交由版友自己處理,看是要噓爆還是發推文澄清。貼出來不代表不好,有時反而能讓版友知道真相
作者: F17 (科科)   2017-11-07 09:54:00
新聞內容是否不實如何定義? 韓星版友天眼通 能知道事情真相?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7-11-07 09:54:00
只是刪文或勸導根本對那些釣魚或心存惡意的人根本沒有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11-07 09:54:00
覺得只貼韓媒最方便 也比較不會有爭議
作者: pinkberry9 (BOBO_GDRAGON)   2017-11-07 09:54:00
雖然我討厭張藝興,版友酸歸酸,但真的禁貼他的新聞很瞎,根本自由心證了
作者: cov (泥)   2017-11-07 09:55:00
以前就自己當警總不夠還強迫大家自我安裝 腦子沒事嗎
作者: elvissu (won)   2017-11-07 09:55:00
恩再考慮一下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11-07 09:55:00
韓星版主是最後一道防線,不得不處理再出來開鍘,而不是先制定一堆規則限制,而且到底怎麼認定,最後烙的標準不一
作者: F17 (科科)   2017-11-07 09:55:00
比如之前利特家的狗咬死人的新聞 還沒確定死因 就不能發文?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7-11-07 09:56:00
真心建議就直接放韓媒就好了 這邊也不會有啥爭吵了
作者: NC0516   2017-11-07 09:56:00
怎麼覺得你越講反對票會越多?做清垃圾動作不就好了嗎?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7-11-07 09:57:00
閱聽人本就有義務對於媒體報導的把關,但是這要處理會有難度
作者: ChoiYoungJae (Power主唱)   2017-11-07 09:57:00
怎麼認定內容合不合格不就你自由心證?
作者: F17 (科科)   2017-11-07 09:57:00
比如TOP吸毒新聞 無法確定男女方說法是真的 也不能發新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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