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 PLAVE 在韓星圈有其特殊性,所以有必要討論隱私相關板規內容。
為了補上脈絡,這邊我會討論 VT 相關議題,只關心隱私討論的可以跳過。
其實我曾有段時間很熱衷於 VTUBER ,所以對"中之人"的概念也有所了解。
中之人就是操作 VTUBER 的人,VTUBER 是一個虛擬人設,
這兩者是有區分的。中之人有點類似扮演者,VTUBER是角色。演員和角色的區分。
但 VTUBER 這個產業有趣的地方就是,透過中之人和粉絲互動,
讓粉絲與虛擬人物的互動更加鮮活。
所以VTUBER的粉絲喜歡的是虛擬角色、中之人、還是兩者?
這個是西洽板吵了好幾年的議題,因為有時中之人也會有 "不藏了" 的給線索。
原則來說本板的 "侵害隱私" 是界定在未公開的隱私資訊。
大部分追韓星的人對 "私生" 應該都可以理解,
所以下面就同樣以 "住址" 來舉例
1. 如果某公司的地址有公開,那公開講自然是沒問題的,Easy
2. 如果某藝人的住處未公開,但是板友在板上討論,自然是違規,Easy。
3. 有人在XX洞拍到某藝人,那這算報導嗎?還是算侵害隱私?
4. 如果媒體報導某藝人買了知名建案,這樣算侵害隱私嗎?
這樣已經差不多等於公開住址了,跟私生的界線其實很模糊
5. 最後,如果公開PLAVE扮演者中之人的真實身分,這樣算侵害隱私嗎
(中之人身分不是公開資訊)
歡迎大家各抒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