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韓國自助旅行者路過 剛好看到這串討論 想給板主一些板規修改建議:
現行板規
B.發文/推文內容包含下列事項者,板主得逕刪文章或劣退或水桶,不另板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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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情節給予警告或七日以上之水桶或退文處分,情節重大及累犯者得永久水桶
在SYSOP板精華區:
【精華文章】 ◆ ═════════════════板務部★ 看板《SYSOP》
我在哪? z-23-14-7
SYSOP
23. ◆ PTT 法規集
14. ◆ ═════════════════板務部★
7. ◇ 水桶該處分應公告
已明訂水桶處分必須公告,惟公告方式不限每筆使用文章公告,可以使用置底文功能編輯
另外,依同精華區另一篇公告:z-23-14-6
SYSOP
23. ◆ PTT 法規集
14. ◆ ═════════════════板務部★
6. ◇ 劣文新規範
提及使用劣文功能(其實現在PTT已更名為退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
,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本板板規B中提及:視情節給予警告或七日以上之水桶或退文處分,僅以情節輕重而判定是
否給予禁言處分或退文處分,在許多小組申訴案判例被認為不夠明確揭露劣文條件。
像板規D條列式訂定某些情況逕行退文就比較沒爭議,以上給板主參考。
最後,還是老話一句,板主辛苦了,也請大家多多體諒無給職的板主,為了維護看板秩序
及讓更多使用者能有更好的環境來查詢及討論,每天要付出很多時間來管板,非常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