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前兩個禮拜天雨路滑,
老婆開車去親到前方車輛,車的左前方擦撞到前車的右後方保險桿,
有些許力道,但沒有很嚴重。
下車查看,對方的保險桿完全沒事,我的車左前方保險桿有開掉,車燈微突出。
看了對方車況之後,有詢問是否要私下和解,心想給個幾千塊應該ok,
對方不肯和解,說是怕後車廂打開後關不起來。
對方車上有在老婆小孩,詢問有無受傷,對方說,目前是沒有,但之後不知道,
但她老婆還有拿煙下來給他抽,看起來是沒事。
警方到場看了一下狀況,除了做一些例行公事,
也詢問是不是要私下和解,對方仍說怕後車廂打開會關不起來,不和解。
我有看到警察微微一笑(表情是知道對方要敲詐),
後來警察有跟我說,當下他就知道對方的意思了。
回警局做筆錄,筆錄上只有寫因天雨路滑擦撞前車,
留下我跟我老婆還有對方資料。
我去外面把車子拍照時,老婆有在詢問對方,車上的人還好嗎?
對方仍是說,『目前』是沒事。
隔天本想請對方到我們認識的車廠檢查(想說他車沒事搞不好不用修),
原本是想叫保險公司先把資料備案,等確定要修再報出險,
結果保險公司直接報出險,也發簡訊給對方 ,
對方馬上打電話來說,既然有報出險,那他就要去他的車廠檢查。
隔幾天對方打給我說,問我要不要去找他和解,說是有人受傷...
我問他車修多少錢,他說他不知道,我問他說醫藥費多少錢,他說不知道...
我請他備齊資料之後,會請我保險公司跟他聯絡。
後來我保險公司打給他,他先是拿不出資料,又說他沒工作,他老婆有受傷,
然後口氣很差的說要6萬賠償...
我們想,這金額也高了吧...而且提不出任何單據,
保險公司先請對方提供單據,也叫我請對方回到警局重新備案,
因為資料上沒有對方老婆的名字,
這時我就打到警局找那位處理的警員,請他叫對方回去補資料外,
也詢問他的意見。
他先是說,雙方心裡都有一把尺,在這把尺的範圍內,我們負責所有費用外,
再包個紅包,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一般差不多是這樣處理。
結果他聽到對方開口六萬,嚇了一大跳,
也說,當初聽到對方說不和解,他就知道意思(對方要敲詐)了。
隔一天對方去補了資料,馬上打電話給我,說要我去拿,要跟我見個面。
我說,這事情我已經委託保險公司處理,而且我在上班,無法立即外出。
當下我馬上打給保險公司要保險公司過去拿,再回撥給對方,
對方說他已經離開警局且往我這個方向來,要我出來拿(我明明有請他稍等一下)
(他不知道我地址,只知道城鎮)
馬上請保險公司去拿,保險公司說,對方態度真的不好,只說沒工作,就是要錢。
保險公司仍舊請對方準備就醫資料或診斷證明書等,
這時對方的車已經修了一萬左右,我們會全數賠償。
(問題是車真的沒事,不知道他怎麼硬修的)
之後保險公司仍舊有電話聯絡對方,請對方傳真資料,但都沒有傳,
直到今早,傳了資料到保險公司。
就醫的收據是750,然後說是診斷證明有腦震盪(就醫時間是事故後兩天..)
然後要求『7萬』賠償...(這部份是車子跟單據外的求償,車子跟就醫費用都會賠)
目前是打算送調解委員會處理了,
但真的完全沒遇過這種狀況,心情很煩躁...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有前輩或有相關經驗的可以給些建議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