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最高院民刑庭決議不再對外公告

作者: aij (bbb)   2014-06-28 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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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xixet:考選部。 06/28 14:58
→ ixixet:不公布,以後打官司不就被突襲。 06/28 14:59
推 koala945:中華人民共和國又不是法治國家,唸它的法律幹嘛 06/28 15:57
→ maniaque:多看別人的判決書不就知道了?? 06/28 15:57
推 scott2009:乾脆判決都不要公布比較快 06/28 16:23
噓 TheMidnight:搞清楚來龍去脈再來好嗎 06/28 18:22
→ TheMidnight:決議在處理抽象法律問題,要黑箱什麼 06/28 18:23
依據釋字第374號解釋,決議本身如你所言被大法官承認為釋憲的客體
當最高法院以及其下各級法院,宥於從來少以憲法角度去觀視個案事實與法律適用時
(你可以統計看看,真正從憲法角度去解決個案問題的判決,占總判決數大概連萬分之一
都不到)
那麼決議見解在這樣的司法文化下,如何能受憲法真正的檢視?
本來視作為可以聲請釋憲客體的決議,不再公布之後,
判決縱或引用,如何可以用憲法角度向大法官爭執?
釋字582、698號或採取實質援用法則(683號或許是此原則目前例外)
(判決未提所引用判例、解釋函令之字號,但若確定終局裁判有所引用,則可為釋憲客體)
但是,當決議不再公布之後,誰會知道判決到底有沒有實質援用決議見解?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如何聲請釋憲??
還是冒著大法官說此僅為判決見解,針對個案之法律適用為不受理決議之風險
努力去找每段文字可能是決議見解,拼拼機率看看嗎?
這不叫做黑箱,什麼叫做黑箱
TheMidnight才是真正搞不清楚狀況的,憲法不知道有沒有學好?這位道長
作者: ixixet (= =)   2014-06-28 14:58:00
考選部。不公布,以後打官司不就被突襲。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4-06-28 15:57:00
中華人民共和國又不是法治國家,唸它的法律幹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8 15:57:00
多看別人的判決書不就知道了??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4-06-28 16:23:00
乾脆判決都不要公布比較快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6-28 18:22:00
搞清楚來龍去脈再來好嗎決議在處理抽象法律問題,要黑箱什麼1.我噓的點在於上一篇酸鹼值有點低2.決議不公布的改動,與近期的黑箱種種問題不能說無關但此改變並不是因為你最近所看到的這些問題3.個人立場,不公佈決議有助於回歸大陸法系,確立立法司法分立4.決議有問題可以釋憲,那判決本身有相同問題就不能釋憲?5.其實我不懂黑箱的點在哪假設他做了一個黑箱的決議,他會直接在判決上不說理直接引用? 不可能嘛...有問題的還是在決議的說理(判決的說理)上面阿當然,如果在不公佈之後,有直接引用其決議而不附理由,我會承認我理解錯誤,上篇我會補推回來6.一點閒雜意見至少我是希望最高法院的大法庭能夠解決各庭間見解衝突的問題7.判例決議的拘束力本身就充滿爭執最後只是你相信最高法院法官還是大法官而已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6-29 07:46:00
個人也不覺得這事有那麼嚴重事實上現在民刑庭決議的地位本來就很尷尬不是法律 勝似法律這個做法或許就是想減輕民刑庭決議的重要性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6-29 09:43:00
那這樣決議還會拿來當考題出嗎? 這點蠻現實的...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4-06-29 14:01:00
如果決議不能當法源依據我就贊成,反之還是吃屎吧
作者: ixixet (= =)   2014-06-29 16:35:00
但問題還是沒解決,律師查不到決議,法官知道卻拿來突襲,那…上訴或釋憲時候怎處理?畢竟沒有決議全文…除非你說這說理會全文引用而非要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6-29 18:26:00
什麼是突襲..- -?決議只是解釋法律的方式 只是是最高院統一的方式如果這算是突襲 任何法官寫的判決書其中個人判斷的部分都叫做突襲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6-29 22:54:00
我唯一想得到的情況,是對造知道決議內容,而你卻不知道決議內容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6-30 00:06:00
可預期未來有敗訴方炒作敗訴乃因對造有"秘密資料"決議對法規判決有影響又是判決前有具體的存在肯定對院方造成強大的保密壓力和成本恐怕還會發生不少相關洩密交易等事件
作者: newyorkoo (QOO)   2014-06-30 06:59:00
TheMidnight: 由,我會承認我理解錯誤,上篇我會補推回TheMidnight 你還沒補推啊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6-30 16:17:00
他補推的前提是 "判決援引決議不附理由" will it?
作者: ixixet (= =)   2014-06-30 20:27:00
下一個問題是:修正或不再援用、新增判例或決議時,怎辦?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01 09:36:00
這次真的很糟糕,所隱藏就隱藏,沒有配套或者明說效力問題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7-02 01:21:00
我也很好奇要怎麼變更舊的決議用大法庭還是例變字要有第二號了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02 05:54:00
說不定直接出違反舊決議的新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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