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今天有一棟房子市價1000萬,
因為我大量購買,所以建商算我700萬,
但我們合約還是寫1000萬,
假如今天銀行給我全部貸款,變成我貸了1000萬。
我們把1000萬給建商以後,他再還我們300萬,
變成買了房子並多拿300萬,
當然最後還是會慢慢還。
請問這樣中間的過程有違法嗎?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07-08 00:40:00
我之前有處理過類似超貸被判刑的,建議原po找律師研究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4-07-08 00:44:00在法律邊緣阿 標的這麼大 建議你找律師吧
一般偽造買賣金額的不動產買賣契約來向銀行超貸,是觸犯了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但仍要視情節而定就是了。)
你可以考慮去home-sale板問問看 也許會有不同的看法哦
taoist跟ala講的有理應該沒錯補充一點: 銀行或農會等在貸款時, 主管可稽核一定額度, 其實很多人買房子都想全貸, 代書可估得出該地段, 市價約多少, 可請兩家以上銀行估額度為據.如此貸款額度將讓雙方較少爭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8 08:14:00銀行本身會有鑑價吧,你契約寫一億也不會貸你一億...之前超貸多半是勾結內賊來幫忙.....
作者: blackcat1106 2014-07-08 09:00:00
代書估?你確定?就算會估銀行也不見得會買帳...
房子市值1000萬,不可能貸款也能貸到1000萬就算銀行估價有到,也不會全額貸款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7-08 21:44:00有偽造文書的可能性,我遇過一件,已起訴類似買700寫1000貸500
我遇到的是說 他們真的有這筆交易1000萬然後建商私底下再拿300萬回來 這樣還會偽造文書嗎?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7-09 00:47:00跟你說啦,實際上很多人都這樣做,這是制度有問題造成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但要小心別被抓到,我遇到的那件會被抓包,就是因為被告跳票,銀行才去查
實際上不動產買賣價就是700萬,先付1000萬後,再退300萬只是障眼法罷了。現在實價登錄制度,地政事務所那邊對有問題的房價都嘛抓得出來,如果真要抓的話,還涉及到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這種搞法,一般而言會有銀行貸款部門當內應的,有可能沒事就沒事,有事整批都會抓到。實價登錄制度之後,許多地政士已經不太敢搞實際私契一套、給銀行看的私契另一套的AB契約了,其實這種東西對地政士又沒什麼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