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前陣子 做了一份 傳統產業引擎機油的工作 時間是三個月 目前有些爭議
薪資是
28000 隔周休 上班時間早上10點到晚上6點 (但業績未達成要求都上實際休四
公司無打卡 現金發薪資
工作內容
陌生開發 車行 無 既有名單
由於業績 不是很好 下班後還幫老闆做網拍 FB粉絲團
常常弄到晚上11點還沒回家....
離職後老闆 要求 工作沒滿一年 要退 前三個月的獎金 8000*3
說是機油業務這行都有這樣的規矩 僅口頭告知沒簽合約
五月薪資還沒領到 但扣除我自己叫的材料8000還要 貼他4000
28000-8000-(8000*3)=-4000
PS.離職前有兩筆貨款未收 有交接 老闆表示 離職後 如果
沒有把貨款收清那會再扣8000獎金
想問各位先進 有甚麼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