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房屋簽約後(簽一般仿間賣的那種租屋契約) 繳了半年房租和兩個月訂金
相隔約兩三個小時後提出不想承租(還沒到起租日)
這樣要被扣押金兩個月嗎? 可全額退費嗎?
原因是房東走後 在內冷氣吹一小時 怎麼吹都是在28~29度 不會涼(下雨天)
且網路上寫著包水 簽約時忘了網站上寫有包水 房東說水費自己出 就沒注意
簽約後半小時上網才發現跟網路上寫的不一樣 少了包水
跟房東說明原因後 她說他都買洗衣機和牽網路了
但其實洗衣機和牽網路是本來他在網站上就寫有要附的 只是我去看房時 她還沒弄好
責任卻推過來是因為我要租房 說他要再問朋友看看要怎麼處理
正常作法應該是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