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簡易判決的問題

作者: antonny (安湯尼)   2014-09-17 20:24:30
請問,若是所涉犯罪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
現在檢察官已經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在偵查庭上都認罪,且有不斷表示悔悟,希望給予緩起訴
不過因為被害人不同意,檢察官最後聲請簡易判決
想請問的是,目前有可能會判拘役或是罰金
1.那還有必要遞聲請開庭狀或是補充資料表達請求緩刑的意願嗎?
2.緩刑會比60天以內的拘役或是罰金還有利嗎?
3.緩刑是否就不會有前科紀錄呢?(工作上若是查起來會有紀錄嗎)
補充:被告沒有任何前科
若是有不對之處麻煩改正,謝謝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09-17 21:05:00
沒有得到被害人或告訴人原諒,實務上給緩刑的機會很低尤其是告訴乃論罪。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9-18 01:15:00
六個月以下通常可以易科罰金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4-09-18 10:28:00
只有實際執行徒刑才有前科緩刑期滿視同沒被判過刑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9-21 04:18:00
1 不用,理由同上面的版友 2不一定,但是你沒有其他案子被判緩刑 或是 你現在是假釋之纇,緩刑就不用錢,但是理由同上你不會被判緩刑或是緩起訴,另外你怎知你是判拘役?? 是公然侮辱這種罪名阿???友沒有前科如判有罪就有了阿....其實就算判無罪,某個程度也算有 記錄 ,看你的工作是哪種,如果是法官,'特務之纇的 你的任何資料都會被查到,比如去地檢署被告縱然無罪也是留了 記錄,但自然非 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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