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FB私訊問題

作者: kobe61501 (老大得第一)   2014-09-25 12:30:38
第一次上法律版請教問題
請各位大大給小弟一些意見
一位朋友的妹妹日前收到一些FB的訊息
男方在FB訊息裡說女生北港香爐、假掰女、做作女
想請問如果是私訊的話
能構成言語性騷擾、人身攻擊嗎
另外對方不是用本名,如果將私訊公布在FB上,會違反個資法嗎??
後來還有一個自稱是師父的人也密她
說那個男生是女生的貴人
說原本是不能洩漏天機
但為了我朋友的妹妹破例一次
師父言下之意是說
女生的男朋友不是她的真命天子
說走錯這條路會有三次婚姻然後也不會白頭到老
老了也只剩她一個人(後來這老師傅帳號就自己刪除了)
這樣構成恐嚇罪嗎?或是會構成什麼樣的罪刑
不知道會不會太複雜
如果有違反版規會立刻修文
再麻煩各位大大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5 12:39:00
性騷擾可以 私訊人身攻擊在法律上不犯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25 12:45:00
騙財騙色的新聞多看一下,有類似案例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9-25 13:19:00
如果需要查IP才會知道對方是誰 那就沒辦法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5 13:21:00
目前的性騷擾防治法管的很廣 一切看證據跟認定基本上只要覺得被冒犯就可能會有問題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9-26 09:39:00
內衣那段主張性騷擾的機會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9-26 10:30:00
除非找到女方邀約的證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