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是對民法的超初學者,
問題太沒深度,先說聲抱歉嘿
題目是(重點提一下):
甲17歲,經法定代理人丙同意,向乙租屋。
但之後甲未經丙之允許,即以書面向乙終止租屋契約。
則此項終止租屋契約行為意思表示何者正確?
A) 有效,於送達乙時,發生效力
B) 無效
C) 經丙承認,發生效力
D) 經丙拒絕承認,始成為無效
答案是...........
(B)!!!
我的想法是:
1. (A)絕對是不行的,所以不選它
2. 但(C)跟(D)都有經丙同意,難道關鍵是"發生效力"與"始成為無效"?
(C)丙承認,是指同意終止還是不同意終止? 所以導致發生啥效力不明嗎?
但不管如何,不是丙說了算嗎? 就是發生效力了嘛~~~~
(D)"始"成為無效,這個"始"是指經丙表態後"開始"無效?
還是這甲的終止意思"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
這(C)跟(D)該不會是選項意思不清,所以不選吧.........
題目下有解釋,不過,我還是無法理解 Orz...
甲所為之"終止"的意思表示,乃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只要"該終止之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即可"生"終止契約之效力。
從而,終止權之行使應適用民法第78條,
甲事先未得丙之允許,則該終止契約,即自始、當然、確定無效。
這........ "只要"到"生"的這段,
是指若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則這單獨行為,就可終止吧?
但甲17歲是限制行為人,這甲可以適用嗎?
而甲"事先"沒取得丙之同意,這契約當然是"無效"的,我可以接受。
但...如果如(C)或(D)丙表態了呢? ( 這事前、事後 是要如何判斷阿....)
以上 就是個門外漢對民法的疏淺概念...
有勞大家提點我一下了,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