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高手大家好:
小弟最近被告侵占,東西金額不大2000元左右,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我在一個網站詢問一套課程,但就只是詢問的情況下他們就寄來一套書了。
大約前前後推諉大概一個月後她們要求寄回(我跟他們曾未用過手機講過話
僅用EMAIL聯繫)並且他們在EMAIL信件說願意付郵資費。
但老實講我並不相信(因為曾未說過話,我有給電話給他們,我沒她們的電話)
之後我有考慮要上他們的課程,所以就答應,但一直並未付錢(
因為自己的狀況(考試)上一直未回覆也未付款),所以被告侵占。
我很納悶的是如果對方有採取積極作為(打電話)或許就沒事了。
可是對方寧願選擇提告,現在法院給我兩個禮拜搜證,看能否蒐集到
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我想問一下各位大大的處理方式?
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沒有侵占意圖,是否代表無罪,或者有什麼方式能夠化解。
有在信件上談和解過,對方無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