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其他] 債務問題

作者: DuDuChen (嘟嘟)   2016-03-04 1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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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DuChen (嘟嘟)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債務問題
時間: Fri Mar 4 11:13:08 2016
事實經過:
若A向B借了100萬新台幣,並寫了本票給B,但自從A借了錢後,從未還錢給B過。
另外C與A之前曾有債務糾紛,如今C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A的1/3薪資約50萬元,
但A向法院聲請債務異議之訴,目前仍在訴訟階段,
因此目前民執處只有先暫時強制扣押A的1/3薪資
問題:
若此時B憑A當初所簽的本票也向民事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A的1/3薪資,
A也對此債權無異議,是否B就可以把目前暫放在民執處的50萬領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3-04 12:02:00
薪資不會存在法院~你要不要搞清楚扣押的到底是什麼再問如果A有受法院裁定停止執行CA間的案件~那扣薪就不會繼續但效力不會及於AB間的案件~所以A是可以拿走全部扣薪打錯~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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