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6-03-10 07:24:30本人在這兩天,在某版面與版友討論同性婚姻的議題時,對方因為我贊成同性婚姻的
那一方,因此多次隱射我是"淫亂的同志"。想請問各位法律專業的板友,當今社會不
至因為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便對其人格有負面評價,但如果隱射對方是個"淫亂"的
同性戀,是否可認定其構成公然侮辱呢? 證據如下:
[證據一]
→ msk127: 樓上 某些教徒的中心思想就是同志代表淫亂跟不純潔阿 呵呵 03/09 16:42
→ msk127: 他們自己不檢討為什麼自己只會吸引到不純潔的同志 03/09 16:42
→ msk127: 卻很自然地把所有同志族群都納入淫亂的區塊 真是厲害呢 03/09 16:43
我相信還是有少數不淫亂的,不過鐵定是少數,不然遊行就不會辦成那樣了
既然彩虹旗都拿出來了,為什麼不敢大聲說"我們就是想要淫亂"呢?
為何還需要東拉西扯說"你們中間也有淫亂的人,你們不要假道學"之類的話呢?
而且不是我污名化你們吧,彩虹旗上的六色訴求又不是我幫你們設計的 ._.
淫亂有糟糕到讓你們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想的就是這個嗎?剛還有人說是生物本能耶
連本能都出來了,有一瞬間我都覺得淫亂變得好崇高好偉大呢,雖然下一秒我就回神了
但你們成功動搖了我一秒鐘,不覺得這樣是一個好的開始嗎?
雖然只有一秒鐘,但如果你們繼續豐富你們的淫亂論,也許到最後全世界都會接受啊
萬事起頭難,我覺得啊,還是從承認自己想要的就是淫亂這點開始,考慮一下吧
[證據二]
推 msk127: 什麼叫"我覺得"他們想要%%%法案? 原來現在教徒已經進化到 03/09 05:50
→ msk127: 現在基督教徒可以指稱想要結婚的人淫亂 哪個教會的說一下 03/09 05:51
→ msk127: 一下同婚是假議題 一下同婚是淫亂 一下同婚是罪惡 03/09 05:52
→ msk127: 全部都給你們這些@弱教徒說就好了阿 現在是在抓思想犯嗎 03/09 05:52
→ msk127: 要這樣搞我們以後也來討論一下公然騎士的教徒能不能結婚 03/09 05:53
→ msk127: 超好笑的 你們教友在守護家庭活動把人圍起來驅魔就算了 03/09 05:54
→ msk127: 現在還要在同婚議題上胡言亂語 要這樣搞就先證明一下 03/09 05:55
→ msk127: 你她@的你們的救世主在哪裡阿 兩千年了都說不清楚 03/09 05:55
→ msk127: 就要依你們解讀那本破書的見解來給同志族群定罪歐?笑死人 03/09 05:56
→ ******2: ok,我另外發文了。說實在承認自己淫亂很困難嗎? 03/09 09:31
→ ******2: 不是追求性權、性解放?這就是淫亂啊,怎麼,不敢承認? 03/09 09:32
→ ******2: 我都不怕被貼上傳統或保守的標籤了,怎麼,講你們追求 03/09 09:34
→ ******2: 淫亂的自由就縮了不敢承認? 03/09 09:34
謝謝
作者: NT500 (生來犯罪人) 2016-03-10 07:58:00
不特定多數人。不過我個人是認為光是id和教徒很難聯想到現實中的你『本人』,當然你要告也可以告,或許檢察官有不同見解。
想要趁這篇詢問一下 如果一篇文中有十個人在討論 其中有三個人在護航 然後有人留言說護航的都白癡之類的 這樣那三個人都可以告嗎 ?謝謝
護航的認定?沒有指名id比較難,光是用板規桶就會有爭議
作者: wallachia 2016-03-10 11:36:00
何必跟淫亂到教宗活著就下台的邪教比較?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6-03-13 19:38:00我知道像樓上這種整天找同志新聞的最不浪費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