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disonli (50嵐~喝水也會飽)
2016-04-20 12:23:40日前因為一件妨害名譽的事情到派出所報案
去年11月的事情,後來沒有警察連繫我,我也以為沒有下文了
今天,剛剛12點左右有地檢署書記官打電話給我,說今天開庭
我表示我沒有收到通知
書記官說他們有寄平信(不是掛號信)給我
我表示我沒有收到這封信件,書記官就說要擇日再開庭
掛上電話隔5分鐘以後,書記官又打來
他請我稍等一下,換了一個人說是檢察官
他口氣很差,說其他被我告的人從很遠的地方來
結果我告人的沒有到,換其他人權益受損
我說因為我沒有收到,而且我今天要上班,臨時無法請假
他就說他可以叫員警來對我做拘提的~~~
然後把電話交給書記官,他隔著電話依然繼續咆嘯
今天我是受害者,當初報案也提出確切證據
但是沒收到該信件,導致我受害然後還要被凶
想請教,他這樣說拘提我,合法合理嗎?
另外,這種平信寄送方式,我沒收到是我的錯嗎?
請各位精通法律的大大們指點我一番
開庭通知書用平信寄? 他對你咆哮你就舉報他啊你這種敘述我還以為遇到詐騙集團
要是我遇到+有錄音就送評鑑了...如果掛號送達然後你未到,才可以拘提,這不是常識...
作者:
wedisonli (50嵐~喝水也會飽)
2016-04-20 12:31:00對呀!他說要叫員警來,我有點錯愕,但是我也叫他請來
如果平信,沒收到就說沒收到,這並不是你的錯。第二次應該會用掛號寄給你。
台中地檢傳票都先平信,一副你沒收到你倒楣的作法台中地院第一次無論證人被告都是掛號
傳票沒收到問題比較小,檢警還是要上班。開庭通知這個可是關係人民權益
開庭通知平信很正常呀 上次臺中開庭 被告抗議為何不是掛號 被檢座幹了半小時害我下個庭遲到...
因為地院的預算比地檢多…刑事訴訟真該修法改收費制…
作者: Carolytc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2016-04-21 13:29:00
樓上正解 且以案件量來算 地檢要傳的證人數量絕對比較多
這個桶到監察院跟法務部去~就會有人舔臉來跟你道歉了
本來是簡易大約拘役5-10天,你弄上去他就說不知悔改犯後態度惡劣具體求刑七個月,啊!!弄錯了 是告訴人啊
作者: v3su 2016-04-21 21:50:00
平信真的很正常......,幾乎都平信......除了處分書跟判決書外(因為有提起異議的時效),才是掛號別說台中,台北跟雲林寄給我的傳票都是平信好嗎
有的人是說平信比較容易收到,所以第一次通常用平信。但我覺得現代人時間就是金錢,最好還是寄掛號。不然法院也無法確認究竟平信有沒有送達成功。
很簡單的一點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哪個檢察官敢在用平信寄傳票而被告不到場的情況下直接拘提的...寄平信是便宜行事而已
作者:
boui33 (bou)
2016-04-24 08:06:00寄平信是因為經費,台灣人好訟成性,案件太多,預算太少
作者: sychang0807 2016-04-24 19:04:00
所以一般人平民如何主張?
作者: v3su 2016-04-25 05:23:00
寫信到該署檢察長信箱申訴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