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30年前的遺產稅

作者: rufous (不願平凡)   2016-04-29 00:54:46
外公過世30年了
近日,家裡收到土地重測通知書
聊起來才知道
當年都沒有人去辦繼承
查了一下
遺產稅60年左右公布施行
當年的免稅額是700萬
想問一下
遺產稅的追繳期限
就是有沒有可能像某些法律
過了一段時間後,是不用繳納的
因為根據了解
沒有收過任何補稅通知
所以除了可能在免稅額範圍內
有沒有可能過了追繳期限,不用繳...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4-29 05:01:00
農地? 免地價稅.......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4-29 11:49:00
遺產稅的核課期間是七年,之後申報國稅局發的是「逾核課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白話解釋就是逃漏稅超過七年,這七年內沒被稅捐機關抓到,就不必繳了。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04-29 12:11:00
重點是沒人繼承唉~誰要去繳?
作者: v3su   2016-04-29 14:23:00
民法消滅時效試試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4-29 17:12:00
《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第3款:稅捐之核課期間,依左列規定: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4-29 18:05:00
追繳期限內會被國稅局到法院請強制執行嗎?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4-29 20:25:00
回樓上,會消滅時效須能證明無收取任何稅務通知,不然不能以消滅時效作抗辯理由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5-01 15:37:00
遺產稅的話,原則上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日起算7年6個月,因為申報期間是六個月,這段時間過了,沒被國稅局抓到沒申報的話,基本上就沒事了。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5-02 12:57:00
會被追繳之前,除非能證明不知曉與未收到任何通知文書如果能證明,那是公務員疏忽問題,你不用理會追繳或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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