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
原本租屋處冷氣故障,房東要我們修理。
房東告知先生冷氣為1萬7000元,說他不好意思讓我們全付,所以希望我們付7000元,他
自己出一萬元。
因為我們近來事情很多,想說花錢了事。但沒想到今日接到朋友通知,說冷氣根本是2手
,年份還是2006年的。這樣是否可以去跟房東要錢回來。都已經變詐欺了吧真......
我們覺得房東真的太過分,17000是一台新冷氣的價錢,我們也想說讓後來接手的朋友未
來不要再發生像我們這樣的狀況,所以才願意出7000元,買台新冷氣......沒想到卻遇到這
樣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