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有幾個問題想詢問各位
昨天(105/5/15)傍晚(17:15)分時在台21線61K處(日月潭旁)
過彎時因為路面上有油漬的關係導致機車打滑摔車(無任何超速或違規行為,由於該路段沒有標示速限所以我就照一般市區道路50Km/h行駛)
請問這樣申請國賠會過嗎?
附檢的文件除了診斷證明外
交通事故處理登記聯單可以嗎?
還是是要等7天或30天的裁決書
另外手錶的錶帶也因此嚴重掉漆,衣物鞋子損壞可以一並要求賠償嗎?
機車維修費用可以用估價單嗎?還是一定要收據?
還有精神撫慰金要怎麼計算呢?
以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