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reaty (想飛的男孩)
2016-05-20 21:16:44各位先進前輩好,得知朋友這星期因公司內部糾紛(法律、互告、人事惡鬥)而辭職,可
能因為打擊過大,或受到恐嚇威逼,超出自身承受能力,整個人變了樣語無輪次,說有人
要開十幾部車來圍他,昨天中午從自家三樓一躍而下,導致手指骨折腿部與脊椎重傷,往
後可能行動不便,想請教各位前輩們,這樣是否可向公司求償,或透過管道向加害人提出
傷害告訴?
我認為受到逼迫可能性極大,母親節還幫家人買了一台新的冰箱,真是惋惜,好好的人,
居然一夕間發生變故
再請前輩們提供保貴意見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