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三告我傷害+公然侮辱

作者: vwkid (自私的代價)   2016-06-17 15:30:58
此判決下來了,當初開庭有調解,說好20萬和掉,卻再下一場開庭時又反悔,最後一次開
庭完判決下來罰5000及2000緩刑2年,這些我也無異!
結果今天收到小三上訴.....
說判決太輕要上訴,天啊,到底什麼狀況?她自己在開庭時說我拉她沒很重,我也承認了
!錄影畫面也就是這樣!怎麼小三的囂張氣焰這樣高?
http://i.imgur.com/aaBlmWu.jpg
請問各位~
1、2審有需要準備什麼嗎?
2、因為我一審沒請律師,二審如果請律師的話對之後的判決有益處嗎?
※ 引述《vwkid (自私的代價)》之銘言:
: 2年半前前夫外遇第一次有告小三刑事、民事已判決賠償25萬,
: 和前夫用協議書和解不離婚,結果過1年被我抓到在巷子會面,
: 當時她要離開,因為我有報案,警方說會派人來處理,有拉扯,我有受傷,對方也有受

: ,都有去驗傷。想說她沒錢賠我
: 且2方都有受傷,她也沒去警局報案,結果她在半年最後一天
: 去法院按鈴申告,而我知道時也來不及提告了。
: 以上是傷害部份
: 公然侮辱:
: 她說我在fb上侮辱她,她以此告我。
: 請教各位一下
: 1、現在要開一審庭了可以請教一下,我在開庭須要準備什麼資料?
: 2、我該如何去答辯?
: 3、要如何能減到最輕?
: 4、法官一定會問要和解嘛?和解的話小三一定是要用25萬來抵,但這2個不會到這麼多

: 5、我去申請調查小三的財產和工作,都沒收入,現在扣不到錢,應該是領現金的,
: 那我要怎麼做才能拿回那25萬?
:
作者: a127 (毛蘿蔔)   2016-06-17 16:28:00
沒有新事證不會變重...應該一審就請律師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6-17 16:31:00
應該不用請律師
作者: vwkid (自私的代價)   2016-06-17 17:54:00
那請問一下我現在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6-17 18:41:00
如果只是爭執犯後態度之量刑影響,大概也沒必要請律師。開庭低調點,只是量刑的話又沒有其他具體事證,二審通常都尊重一審判決。另外就是不要在法庭上跟對方吵架,法官最討厭有人在法庭上大小聲。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6-17 21:11:00
《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 一審不請律師,我看二審也不必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6-17 21:24:00
這個上述的法條沒有關係,上訴的是原告,沒有不利益變更這種問題,重點在於這種通常都緩刑,再重也不會差到哪裡在二審看起來有悔悟就差不多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6-17 21:31:00
檢方或自訴人如為被告之不利益上訴,就無370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6-17 22:10:00
抱歉!因為原PO小三小三地寫,我以為原PO才是告訴人或自訴人。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6-18 00:25:00
請律師閱卷然後分析一下。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6-18 00:58:00
小罪 低調 重不到哪裡去 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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