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A被欠了一筆錢 三番兩次要錢都直接無視
FB直接未讀 電話也不接 已經好幾年了
最近想幫他討這筆錢
若是我去一一告知欠錢者每個好友這件事 用臉書訊息
我是否會犯了誹謗或是什麼罪?
朋友A沒有簽借據 但有好幾年前的FB訊息 這樣而已.
有機會加重誹謗,他欠錢屬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
作者: bear58 (小黃犬) 2016-06-16 20:37:00
金錢糾紛屬私法糾紛,要屬私德之範疇............而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16 21:59:00欠錢屬私德? 不見得法官會這樣認定....要是"欠錢"是私德,那銀行也不會要信貸人留 聯絡人了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6-06-16 22:59:00講別人欠錢的事實並沒有任何問題,附加一堆不好形容詞才會有問題不然電力公司的明信電費催繳通知,豈不要有跑不完的法院?
要看欠錢這件事的社會觀了 欠錢=不名譽的事?我是覺得太過牽強啦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06-17 00:17:00
想想看 討債公司在債務人住家公司附近張貼大字報討債
所以不算私德 我講一些事實就好 不要涉及人身攻擊應該不會怎樣囉?
你朋友的事~何必幫他淌混水?就算不成立~對方提告了你還是得跑法院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