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別人欠錢 我散播這件事給第三者知道

作者: tomodachiwen (wen)   2016-06-16 19:42:52
我朋友A被欠了一筆錢 三番兩次要錢都直接無視
FB直接未讀 電話也不接 已經好幾年了
最近想幫他討這筆錢
若是我去一一告知欠錢者每個好友這件事 用臉書訊息
我是否會犯了誹謗或是什麼罪?
朋友A沒有簽借據 但有好幾年前的FB訊息 這樣而已.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6-16 19:46:00
有機會加重誹謗,他欠錢屬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
作者: tomodachiwen (wen)   2016-06-16 19:51:00
原來如此 看來不太適合冒險…
作者: bear58 (小黃犬)   2016-06-16 20:37:00
金錢糾紛屬私法糾紛,要屬私德之範疇............而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16 21:59:00
欠錢屬私德? 不見得法官會這樣認定....要是"欠錢"是私德,那銀行也不會要信貸人留 聯絡人了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6-06-16 22:59:00
講別人欠錢的事實並沒有任何問題,附加一堆不好形容詞才會有問題不然電力公司的明信電費催繳通知,豈不要有跑不完的法院?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06-16 23:53:00
要看欠錢這件事的社會觀了 欠錢=不名譽的事?我是覺得太過牽強啦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06-17 00:17:00
想想看 討債公司在債務人住家公司附近張貼大字報討債
作者: tomodachiwen (wen)   2016-06-17 00:20:00
所以不算私德 我講一些事實就好 不要涉及人身攻擊應該不會怎樣囉?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6-17 08:49:00
你朋友的事~何必幫他淌混水?就算不成立~對方提告了你還是得跑法院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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