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裡和隔壁人家發生糾紛
起因是我們家重新裝潢,而裝潢途中歷經地震
施工途中,發現家裡牆壁會滲水,請了水電以及紅外線攝影抓漏的來釐清責任歸屬(因為
滲水的牆是和隔壁的共同牆),令人訝異的是我們家三處漏水均是從隔壁的水管漏出來的(
而隔壁並無進行任何勘查
因為滲水的地方是我們這戶的柱子,無法開挖,但隔壁也表明不可能讓我們開挖,更咬定
他們家角落滲水,是因為我們家重做防水工程時,弄壞了後排水溝所致
經過兩次調解委員會仍沒有結果,此時發現建商當時使用「第三戶雨水排到第二戶,第二
戶排到第一戶」的做法來節省水管,而且由於排雨管埋在牆壁裡,難以由我們獨自移出
目前隔壁的做法是,要怎樣都行,就是不能在他們家動工,某次更挑明他們拍了一堆我們
家牆壁滲水的照片(趁我們家因為施工,門晚上才會鎖起來的期間擅自進來拍照)、以及錄
下了每一次對話,所以他們已經去備案了(難以想象是用什麼名義)
因為牆壁滲水的糾紛短期內無法解決,我們家放棄了原本的設計,改用都買現成品的做法
想請問版友
1.他們擅自闖入我們家,但證據都在他們手裡,我們應該如何提告?
2.如果我們將「他們埋在我們家的排雨管」封死,會衍生什麼責任嗎?(我們家是第一戶)
最近隔壁又來天天站在門口罵我們家工頭很爛,就是他隨便亂做才會兩家淹水……blabla
b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