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本人從未接觸過與法律相關事情
來這邊希望大家可以給我們意見 謝謝
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同學(以下簡稱陳同學),從去年10月在一家命理中心上班當助理,公司只有她與老
師(也就是老闆)兩人。
今年六月底陳同學下班回家時出車禍,由於有傷害到脊椎及脖子,故向老師提出請假一個
月,七月初有一天跟老師約好時間要回公司將公司鑰匙先還給老師,當天是由我陪同我同
學一起去,過了約兩個星期,接到警局通知,老師告我跟陳同學偷竊,偷她公司的現金兩
萬以及飾品。
因為我跟我同學完全沒有偷東西,所以很坦蕩蕩,警方看監視錄影畫面也認為說詞與老師
不符,但老師堅持提告我們倆。
想要問各位的是,之後等她敗訴之後,
第一,我可以做什麼來捍衛我的權利以及名譽?
第二,我必須花錢請律師才能反告誣告嗎?
第三,我可以要求她金錢求償嗎?
希望大家可以幫助我們,謝謝。
若能站內信也歡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