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是否是加重公然侮辱

作者: CIPS6 (O.O)   2016-08-01 00:48:28
是這樣的,小弟跟某個ID叫做maxiQQ
的版友原本在站內信打嘴砲,
後來對方講不贏我,跑去八卦版的文章,
底下在很多文章推文辱罵我,
而且很多涉及很難聽的用字
可參考底下證據,這樣加重公然侮辱,
應該是成立接續犯嗎?
因為工作繁忙,委託律師為告訴代理人
這樣我能減少開庭次數嗎?
(若必要我還是可以請假出庭)
http://i.imgur.com/VjSQpD8.jpg
http://i.imgur.com/sPXDHay.jpg
http://i.imgur.com/YdnKDmf.jpg
http://i.imgur.com/8gyjlCd.jpg
http://i.imgur.com/eA9a3Wx.jpg
http://i.imgur.com/bY3NUVq.jpg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8-01 06:01:00
問律師就好了,不用問板友。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6-08-01 08:45:00
沒加重;跟接續犯無關,提起刑事告訴的話檢察官會偵辦,跟民事訴訟不同。公然的部分有了,侮辱應該也有。不過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認定的浮動性很大,還是要看檢、審。
作者: t158384991 ((MAi-K))   2016-08-01 08:53:00
法條沒加重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1 12:17:00
歐....原來是原PO被推文
作者: CIPS6 (O.O)   2016-08-01 12:45:00
我才剛用不到三個月,登入次數不夠,也無法在八卦版澄清,跟回復名譽就看在多篇文章底下公然侮辱,言語霸凌,所涉文章初估有38篇至少。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8-01 13:32:00
我覺得很多都還好,如果檢不懂網路用語 更要解釋半天,何不檢舉水桶就好你連檢舉水桶都嫌麻煩的話,打法律就省省吧
作者: CIPS6 (O.O)   2016-08-01 13:43:00
我上站次數不足 無法檢舉版發文罵人專吃廚餘...沒事嗎還有更難聽的...目前大概找到38篇 有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8-01 13:54:00
可以先去提告嗎?zzzzzzzzz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02 15:27:00
妳知道有板規這種東西嗎?
作者: v3su   2016-08-02 17:30:00
冒昧問一下,您應該知道律師價碼吧?!從遞狀到出庭,若被告是在外縣市,價碼會加高。其實看其他板友回覆,您應該就要懂大家想表達的是什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2 17:47:00
簡單講:每本是嘴贏別人,就自己掂掂口袋深度吧....想到那個台幣戰士嘴別人沒他課金的多結果被人家端了一千多萬的儲值紀錄出來,當場打成豬頭臉
作者: CIPS6 (O.O)   2016-08-02 18:16:00
我知道價碼啊,爭一口氣你懂吧。也不是嘴不贏他,是我登入次數不夠無法推文反駁阿。而且在不特定人共見共聞下,重覆在好幾十篇文章底下侮辱人...而且用詞已經逾越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了,我依法行使訴訟權,如此而已。案件也已經提告了,如果這可以打到二審,我也出得起。
作者: v3su   2016-08-02 20:36:00
既然都已經提告了,就也不用大家多說了,就交由司法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8-03 14:39:00
沒達到發文門檻你可以私訊版主他一直到處鬧你檢舉一段時間搞不好他就整個帳號被停權,既然告了就告了 記得po後續
作者: drw6sd6r (黃給我你的唉)   2016-08-06 23:59:00
哪來的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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