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作品拿去求職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6-08-11 11:08:47
※ 引述《heavenbetula (綠草)》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公司作品拿去面試
: 時間: Fri Aug 5 22:26:5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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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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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在在職期間,將公司所做的網頁設計作品做成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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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在人力銀行中公開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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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不知道怎麼得知這訊息的也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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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我被約談告知作品有侵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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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稍微看了一下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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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
: 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
: 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
: 者,從其約定。
:
: 第十五條 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
:
: 第九十一條 第四項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
: 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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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初我記得合約上有跟公司簽著作財產權歸公司所有,而有沒有約定著作人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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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經沒印象了...
:
: 以下是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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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1:我將這些作品作為求職的用途,不知道算不算"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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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2:我放在人力銀行的作品,都是提案而未被客戶採用的作品,這樣對於客戶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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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有侵權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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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3:如果我沒有簽約著作人為公司,表示我有著作人格權,可以在人力銀行公開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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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歷來展示作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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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4:如果我有簽約著作人為公司,我還可以在人力銀行為求職公開履歷來展示作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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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有點冗長,被發現在找工作心情很煩了...還被告知侵權更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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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託好心的大大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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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1 12:13:00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6-08-11 12:55:00
簡言之,你可以大大聲的說某某公司網站是我設計的,但不能將這網站用在其它相似的用途上,例如再用原來的程式碼略為修改充當另一家公司的網站
作者: heavenbetula (綠草)   2016-08-11 21:24:00
感謝大大解答,網頁我只有截首頁圖,沒公佈程式碼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13 20:35:00
抓圖這樣沒事的除非簽約有另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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