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友人A,單身男子在大陸工作。
情人B,在交友app認識,閒聊後已得知準備協議離婚。
A,B有發生性行為。
但交往期間A發現B與其老公的關係似乎不像B所講的,但A並沒有跟B完全切割,有聯絡但沒
有發生性行為。
B的老公有家暴傾向,而且似乎把B打的非常嚴重,據了解可能是腦死或者癱瘓了。
但提告的人可能是B的母親。
問題1.
若是B母告A妨礙家庭,可能成立嗎?
問題2.
因為地點都在大陸,若是B老公提告,會在大陸受懲罰嗎?
A現在頭很大,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而且他禮拜四就要回大陸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