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3、4月以來被前老闆告業務侵佔、偷竊等罪已經跑了三、五次了
事情是發生在三、四年前對方一直覺得我當時在公司有問題
到了現在才提告 三、四年了之前離開對於前老闆有疑問的地方我都解釋了
但他們就是認定我在公司有不法行為至今出入訊問室配合調查時檢察官一直要我回答一些
我根本沒印象的事
例如:A貨品你跟哪些廠商叫貨
我:忘了!
:幾家?
我:真的忘了!
:大概幾家?
我:真的沒印象!
:你說個大概
如此之類的
不然就是當時公司一個月的叫貨金額是多少
反正我真的沒印象了檢察官硬要我說個大概
這些東西可以當線索依據嗎?
但比較讓我在意的是有次詢問時有替代役的進來說:下面要開庭的沒來!
檢:那就通緝了!給機會都不好好珍惜
接著就對我說:你說是不是?給你們機會就要好好把握..
我有點傻眼@@ 心想你現在是把我當犯人了嗎?
常常在詢問結束跟我說:唉你們這種事情我看多了啦!有的話就自己承認對方說你用了一
百多萬我不會全看啦!你自己看看哪些你是真的有做的!
認ㄧ認不要讓我調查的這麼辛苦....你如果認了到時候真的起訴我還會幫你跟法官求情說
你犯後有悔意從輕量刑
如果你死不認錯讓我查的這麼辛苦最後查到你真的有不法行為我一定會跟法官要從重量刑
依我的經驗你一定有問題啦!但你可以不承認啦!我不是在逼你認罪你回去自己想想
以上...諸如此類
反正在訊問過程或結束後常常就是這樣冷嘲熱諷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在判決前不是每個人都是清白的嗎?
是你要提出證據來證明我有犯罪而不是我來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吧?!
而我都一直配合調查還一直被洗臉....真的很想罵髒話
檢察官這種態度真的令人對司法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