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法律人大大一下
我鄰居目前因為酒駕致人於死判了有期徒刑(累犯),他十年前也撞死一個學生
判決確定了,結果他沒去地檢署
這幾天開始因為遭到通緝
垃圾我鄰居就跟他超正的妻子和三個幼小孩子跑路了
目前下落不明
管區警員跑來很緊張的跟樓下保全說,拜託通報一下,如果讓其他區的警察抓到,
管區會很為難,但是保全會怕說如果我鄰居回來,他主動通報警方,會不會被報復
所以一直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為我剛好是社區的安全委員,所以管區來逮人的時候,保全有叫我下來處理
我們是公寓大廈,有門禁管制
警察問我有沒有看到,我其實昨天半夜有看到他老婆偷偷回家拿東西
但沒有看到被通緝的鄰居,但是我放在心裡,沒有跟警察說..
後來半夜又看他老婆進家中,我就跟他老婆說,你最好勸你老公趕快投案
拖下去不是辦法 該面對來是得面對 直接去地檢署如何?
如果沒有搜索令只有發佈通緝
請問警察可以強行闖入樓上破門逮人嗎??
如果不行
放警察上去按電鈴妥不妥當,還是必須經過住戶的同意呢??
昨天新北市刑大也來找人拉
這樣我們社區的保全阿伯壓力很大,都吵著不想做了
是不是有別的警察來抓要通知管區一下比較妥當呢
警察一直強調通緝令很大,比拘票和搜索令還嚴重,讓我感覺他只是想賺績效而已
詳細書面名詞我個人是不太清楚
是否有大大可以給一些建議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