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我在八卦板額度用光了
每次我在八卦板po有關法官的問卦
幾乎都是噓比較多
回到正題 法律書幾乎是直書 由右到左翻頁
因此有稱為左手系(我發明的)
這裡面有一個 名稱叫做強制執行法
他的前面科目是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條文都比強制執行法多2背以上
所以民事訴訟法比較簡單嗎? 可是這樣很矛盾耶?
強制只有146條 人人很快都能自讀吧
好了我要去努力讀我的刑訴了 本人財金系沒碰過法律 只碰過商事法
還有我發現法律系的gpa都算是很低的(台大)
法律系碩士班是如何上課的
以上問題有請資深法官回答謝謝
法律這種東西還是少碰為妙,專心讀好自己科系的東西吧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12-26 00:43:00....左手系?你看的是多久以前的書?還有條文最多最難?那民法大概是全國最難的法律了zzzzz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6 09:05:00高中徐三角函數的時候公式背一堆不會用的人不是沒有背一堆法條不會用的人也不是沒有原波以為打官司是比兩造背法條的正確率跟速度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6-12-26 13:05:00乖 先把字學會怎麼寫兩倍以上 2背是啥?
作者:
Roy22 (R.H.)
2016-12-26 13:28:00真的去做就發現很多不是法條沒寫 就是實際執行面與法條寫的有差異 有時候還要看法院給不給面子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12-26 15:20:00喔
作者: BC91147 (BC) 2016-12-26 18:11:00
用條文數判斷難易程度?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6-12-26 18:31:00
曠世奇才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12-26 18:57:00憲法增修條文超少 想必十分容易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6 20:49:00其實照這種邏輯 法條文字越少越簡單刑法恢復劉三條就好: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不明的部分 法官臨場本著良知判決就好了
額度用完就來法律版發發廢文?你當這裡是哪裡?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