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我在八卦板額度用光了
每次我在八卦板po有關法官的問卦
幾乎都是噓比較多
回到正題 法律書幾乎是直書 由右到左翻頁
因此有稱為左手系(我發明的)
這裡面有一個 名稱叫做強制執行法
他的前面科目是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條文都比強制執行法多2背以上
所以民事訴訟法比較簡單嗎? 可是這樣很矛盾耶?
強制只有146條 人人很快都能自讀吧
好了我要去努力讀我的刑訴了 本人財金系沒碰過法律 只碰過商事法
還有我發現法律系的gpa都算是很低的(台大)
法律系碩士班是如何上課的
以上問題有請資深法官回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