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於6/29送貨路上發生車禍,對方違規停車(停在公車站)並無注意後方開車
門,我騎機車要直行到前方停紅燈(該路段當時是紅燈),車門開的太突然我無法閃避因
此撞上
示意圖
http://i.imgur.com/J1PcGwu.jpg
當天我先去了北市國泰醫院急診
膝蓋縫了3針,腳趾縫延伸到腳背縫了5針
另外手肘有挫傷
事發至今我陸續有看診,也都有請醫生開立證明(但都非大醫院)目前是膝蓋感覺怪怪,
有時候會莫名的痛,腳盤則是不能平放於地板,腳的食指跟中指無法彎,站立時不能施壓
於右腳會痛。
http://i.imgur.com/uD6mK8R.jpg
但老闆說他不懂勞保申請,要我自己打電話問,我也沒申請過,打電話只有語音服務,上
網查的部分只查到受僱者於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雇主須賠償休養期間的上班薪資
我想請問勞保是我要自己申請還是雇主要申請?薪資部分是我要跟老闆要,他不給的話我
要去勞工局申請調解這樣嗎?
今天老闆打來問我為什麼不看中醫,我說這禮拜六要去大醫院再照一次x光(之前有去住
家附近骨科照,說膝蓋積水要抽)等確定骨頭沒事,醫生批准可以看中醫我才會去看。
結果他說我都不關心自己傷勢,我外傷都好了要去給中醫推一下筋就好了,不然我不能上
班他這樣工作很困難。
本來我是不打算跟他要求養傷期間的薪水,但他這句話讓我萌生離職並且想要跟他討這筆
。
希望各位可以給我一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