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行為有哪些罪呢?
事發經過....
我是服飾店店家,我在Dcard上看到總共三篇匿名發文對我們誹謗的文章
第一篇說我賣仿冒品跟衣服試穿n百次再當新品賣
第二篇說我加班不給員工加班費等
第三篇說我颱風天逼員工上班,還說我未經員工同意盜用她的照片放網路上,但該照片是
她自己在上班時間穿拍傳給我的,文章也是她自己發的等等
大致上不實指控是這些
我已到警局報案 警察上網查到ip是六月份離職的員工發文的
該名員工六月因為上班幾乎每天遲到在六月底離職
六月其中有兩天沒打卡,自己用手寫上班12:30,但當天有客人詢問上班前要到店裡拿衣
服結果沒有開。打卡紀錄我有留著。因為不適任,所以讓他做到六月底,我也沒有扣他薪
水,請問這樣手寫打卡有偽造文書跟詐欺的罪嗎?
因為這篇文章是在dcard發文,只有大學生能發文跟回應,所以留言一面倒都是偏向她的
,我無法替自己解釋,大家都相信這些事是真的。文章提到我們店地址,很多人說要抵制
,且他還放了我的照片,造成我們營業上極大的損失,掉了七成以上,經營已久的熟客不
再光顧,還有這段其間因為這件事心裡壓力極大,目前懷孕因為這件事必須臥床吃安胎藥
安胎,請問我該怎麼向她求償?可以求償多少?實際上她共犯了哪些罪呢?開庭時我該準
備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