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ith2009 (............)
2017-12-19 07:09:30我在外租屋
同大樓有房客網購了一些東西
東西寄來了放門口 沒管理員
然後東西被別人拿走了
那個房客跟房東要錄影帶
看到我有拿一個紙箱進房間
然後就咬定是我 去警局提告我侵占
昨晚已經做完筆錄
如果我真的沒有拿他的東西
接下來我有那些事該做?
警察說 對方提告他就只能照程序請我做筆錄
那接下來會有什麼程序?
作者: hidog (.....) 2017-12-19 07:50:00
跑偵查庭說明案情 請求調查對你有利證據
作者: furio (void) 2017-12-19 10:11:00
放門口地點沒監視器?
作者:
Keith2009 (............)
2017-12-19 10:12:00沒有 只有樓層走道有監視器
作者: furio (void) 2017-12-19 13:48:00
萬一上法院,你有紙箱來源跟內裝物證據可以省很多事
作者:
Keith2009 (............)
2017-12-19 13:50:00紙箱已丟因為下雨天濕了 內容物還留著
作者: furio (void) 2017-12-19 13:51:00
個人經驗有時問題不是官司輸贏,而是要花多少精力在訴訟上
要請那個房客提供購物來源,問賣家也比較快要證明你拿的紙箱跟他遺失的包裹一樣才行不一樣當然無法成立
告侵占還是竊盜其實不重要,反正這也不是當事人或警方能決定的
作者:
vvaaa (呼魯魯)
2017-12-21 12:13:00應該是警查或是對方
作者:
Keith2009 (............)
2017-12-21 12:38:00應該是警察局或是對方 因為我是到警察局做筆錄警察說對方要提告侵占 做完筆錄 警察說會送去給檢察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2-21 14:24:00直接反告對方誣告,剛好一起做筆錄...
作者: cp3ru0320i 2017-12-22 13:10:00
誣告要等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作成後才可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