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他媽的算公然侮辱嗎?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5 23:32:58
※ 引述《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之銘言:
: ※ 引述《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之銘言:
: : 小弟本人送貨司機一名,跟警衛吵架
: : 吵到情緒激動脫口而出一句:他媽的到底你要怎樣
: : 然後警衛開始跳針說:我罵他他媽的
: : 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 前天開完庭了,我也回答檢查官
: 哪個當過兵的男人生氣的時候的口頭纏不會是他媽的,就算是他媽的的也只是口頭纏或

: 情緒下的氣話,並不是針對對方的侮辱
: 但是檢查官一直說但是對方覺得被侮辱了,你要不要和解
: 我說我何罪之有,我不覺得我罵他,而且對方也有說難聽話,但是也沒錄音
: 然後我也沒有錄音錄音
: 還是我可以最後翻供說我沒有罵,然後因為沒證據,反告他誣告呢?
: 然後就結束了,請問接下來會怎樣?
: 第一次被告跟本不知道接下來,感謝有心人回答
嗨,各位先進,各位法官檢察官
或是未來的法官檢察官,大家好,又是我
小弟來回覆進度,目前開了第二次偵查庭
並且請了我當時送貨的同事當證人,證明如何被刁難以及當時我如何情緒失控的情況
在最後檢察官說是否有願意和解,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在這種事情上面
我說我願意就這句口頭禪道歉,但是警衛開始暴走說:因為這件事情害他被開除,造成他
工作上面的損失,然後他有小孩要養,軍人退伍後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但是被我陷害,造成
他工作被開除然後只兼差打工,要我賠償那些損失,堅持不合解,並且要我為他媽的這句
話,付出代價,並告訴檢察官說,如果你不起訴他(我)我會po到FB上說你們辦事不力,
這種違反善良風俗的事情都沒辦法處理,要鬧上媒體之類的
但是檢察官只說:但是我們現在是在審公然侮辱耶,後續就大概這樣
小弟的問題來了
他被開除造成的損失,我真的有賠償的必要?
今天他被開除除了跟我吵架,我打電話去他們公司反客訴以外,他還出了很多包(總幹事
告訴我的)
所以他被開除的損失我要負責???
問題二,檢察官說若是不願和解,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跑法院,一句他媽的,真的需要跑
法院到一年嗎?
問題三,偵查庭開兩次後,就是法院了嗎?還是我可以徵求對方保全公司來開第三次偵查
庭,然後證明他被開除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小弟在此感謝也感恩各位法律學識淵博的朋友們回答
感恩感恩再感恩
這件事情真的困擾我很久
我只是個從事宅配業七年的司機
這麼惡劣的警衛我真的沒看過,也真的被釣到了
感謝各位
作者: hidog (.....)   2018-01-05 23:39:00
是對方堅持不和解嗎? 那就繼續跑法院吧開除部份是民事求償,對方要舉證,這點沒那麼容易例如對方開出是因為違反了公司規定,不是你造成的被開除 打錯字總之無法和解的情況就是拼法關心證囉,但是跑個一年有機會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5 23:44:00
對的,對方堅持不合解,就我造成他被開除的部分要提求償但是我一句他媽的要怎樣造成他被開除?而且我打去反客訴才一次,他打兩週到我們公司耶
作者: hidog (.....)   2018-01-05 23:50:00
是他要證明他被開除的原因是你造成的,但是你可以主張他被開除的原因是違反公司規定,與你無關上法院請求賠償都需要提供證據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5 23:56:00
所以接下來開偵查庭繼續?還是就上法院,這但是要對方提出證明了呢?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1-06 00:02:00
他要你賠償失業後工作所得損失,你不願意賠,那就繼續去演布袋戲唄。和解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雙方合意就行了。這種案件被告在庭上不要態度太惡劣的話,通常就判拘役得易科罰金。頂多就是那樣子而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請求慰撫金,如果是像文中所述的情況,是能要求多少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06 00:15:00
看不出你有對你的行為有反省過,檢察官應該比我更能感受你這個案子,個人看到現在....嗯....檢察官應該會起訴假如...你還是繼續用這樣的心態來面對官司的話您,自己從來不會檢討過自己??? ^_^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0:35:00
我其實真的覺得我沒什麼好反省的耶最多反省的就是說話要收斂點從事這行業七年可以讓我生氣到讓我說一句他媽的你想怎樣只有這個警衛然後我也沒被客訴過,服從業七年沒客訴服務業七年沒客訴,遇到一個難以溝通的警衛真的要公然侮辱他,有很多更髒的字可以罵吧M大你覺得我錯的點在哪裡你可以告訴我嗎?我會改進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01-06 00:41:00
交給司法就好了,又不是獅子大開口就有人配合...
作者: tgsh (宗師)   2018-01-06 00:43:00
就你說的衝突經過看來他被開除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哪有保全公司會因為旗下保全被罵他媽的而開除保全?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0:56:00
我還拿過我們公司的服務表揚,只是真的被激怒了才會說氣話,但他媽的應該只能證明是發語詞,而沒有侮辱當事人之故意吧T大說的沒錯,他被開除到底跟我說這句話的關聯在哪裡?我也不懂所以才上來問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06 01:14:00
你問OO為什麼告你...你看我像OO嗎=.=?問題一:給法院判 問題二:有可能(中間會隔幾個月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15:00
L大你來亂的嗎??喔喔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06 01:16:00
你問的問題只有檢察官能給你答案...你不覺得你才是來亂的嗎=.=?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17:00
L大我回太快了抱歉我沒被告過,才會很煩腦,抱歉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06 01:20:00
問題三:上一篇我有回了.就是看檢察官了.不過檢察官就算起訴.法官也可能要你們和解...告人跟被告都累QQ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23:00
其實因爲一句他媽的我真的他們的很累啊感謝你的回答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06 01:25:00
法院流程就是這樣.比較快的就是和解.他的條件你不能接受.就先擺低姿態.告訴檢察官你願意捐錢給社福團體表達你對於因為你的話造成大家不開心的道歉誠意.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27:00
他不願和解堅持我造成他被開除的損失要我賠償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06 01:28:00
PS:這不是對原告道歉認錯.而是給檢察官有理由介入和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28:00
我已經無助到不知道要怎樣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06 01:29:00
解.事實上你也不用賠給他.只是把去法院的時間錢捐出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29:00
已經開二次偵查庭了,下次還是偵查庭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1-06 01:32:00
為了一句話起訴你.檢察官也會很麻煩.應該會再協調會一直重複.到你們兩個其中一個先放棄XDDD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34:00
我願意捐錢給社福團體,也不要把錢賠償給一個當天氣溫三十度然後車上三百件貨,一件你要刁難十分鐘然後資料地址都正確也不簽收的警衛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1-06 01:36:00
沒那麼簡單,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第1項第3款: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36:00
賠償跟他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1:38:00
T大,一句他媽的,我可以造成他這麼大的損失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1-06 01:42:00
就算是無罪的案件,程序也是很煩人的。被告於偵查中自白者,得請求檢察官為簡易判決處刑之聲請(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4項)。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被告於偵查中自白者,得向檢察官表示願受科刑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刑事訴訟法第451條之1第1項要旨)。被告可以要求「拘役○○天,得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緩刑○年」,簡易判決處刑可不開庭審理而直接判決。 如果是單純的罰金或拘役而易科罰金,依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第3款規定,並不會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上有紀錄。但在法院「前案紀錄表」會有紀錄。 你很氣,對吧?我們這邊有人只是在某人租的攤位地上撿了一個塑膠袋,就被告竊盜罪了。都纏訟一年多了,告訴人是那種檢舉大王那種類型的人。
作者: HOYA0071 (假如我是你的王子)   2018-01-06 02:36:00
撿個袋子被告好像也很慘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1-06 04:28:00
被告訴人的監視器拍下來,就提告了。竊盜罪還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作者: kaibaemon (海馬衛門)   2018-01-06 17:04:00
提告是人民權利怎麼可以說人家是檢舉大王 (反串)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1-06 17:19:00
浪費司法資源、社會成本。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8-01-06 17:54:00
就不用理啊…開庭就去,無罪就好,有罪就繳罰金就這樣檢察官也常常加班做功德,遇到這種的也是無奈啦如果覺得自己沒錯那就這樣,這種狗屎罪認不認能差多少?又不是殺人放火搶劫強姦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01-06 18:27:00
給法官判定吧
作者: kaibaemon (海馬衛門)   2018-01-06 19:06:00
所以妨害名譽應該比照119辦理 採用使用者付費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8-01-06 21:10:00
不用管他 就堅持那是口頭禪就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06 23:04:00
樓上,那要找很多證人來證明這是口頭禪吧......:D
作者: sharon1225 (要積極努力)   2018-01-06 23:14:00
麻煩原po後續要來說明進度,還滿關心結果的,加油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1-07 01:56:00
嗯 大家從小就要準備各種口頭禪自保了
作者: 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   2018-01-08 00:34:00
就遇到訟棍反省個屁喔 = = 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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