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
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A040170041006500-1040904
貳、核子醫學專科醫師為特定病人正子斷層掃描之需要,得開立處方(p-
rescription )交由醫院調製。調製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應
由受過無菌操作訓練,及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指定之游離輻射防護
訓練並領有輻射安全證書或執照之藥師,於符合原子能委員會所規定
之場所進行。醫院得於各該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之有效期限內
,預先少量調製。
參、醫院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除供應該醫院之病人使用外
,並得供應其他醫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