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偵察階段問題

作者: saber111 (sss)   2018-03-20 11:13:48
※ 引述《saber111 (sss)》之銘言:
: 在月初已經先見過檢察官接受訊問
: 我沒請律師,自己去了
: 但是事前準備不夠,不知道收到傳票要先寄訴狀給檢察官參考
: 到庭才送出,檢察官我想根本就沒看
: 結果檢察官只問了我簡單的問題 10分鐘內就結束訊問
: 檢察官感覺上只問了幾個想推測出我犯意的問題
: 問了你有沒有說到這些疑似毀謗的話
: 你有沒有在那公司投遞過履歷(感覺想推測我因沒錄取這份工作懷恨在心的感覺)
: 你要不要請律師,我不知道怎麽回就回先不用,筆錄也記載成不需要
: 當場我還發現書記官當庭打哈欠
: 筆錄都記載的非常簡陋,我說的很多話都沒寫進去
: 這讓我覺得對方律師很容易針對我提出很多攻擊
: 而且當庭沒看到原告律師出庭 這是正常的嗎?
: 我想問的問題是 檢察官還會再次針對對方的攻擊再傳我訊問嗎?
: 還是會直接依據檢察官判斷偵結
: 這樣的話感覺有不利於我的部份
: 我可以再寫一次答辯狀針對對方可能有的攻擊
: 再寄給檢察官解釋的更清楚嗎?
: 只要能解釋到檢察官認同,可以不起訴對我來說後續的麻煩都沒了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我能不能化被動為主動
不管檢察官後續會不會再次傳喚我
可以在偵結之前再次提交答辯狀直接跟檢察官說明案件細節
讓他能直接理解,因為我覺得第一次到庭沒有說到一些重點
這很容易造成誤解
作者: aaandy (得之..我幸.不得之..我命)   2018-03-20 14:35:00
直接以陳報狀向檢座陳報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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