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因為租屋的事情而跟房東有些糾紛
而在臉書社團發了文章抒發,並希望不要再有人跟我一樣.
文章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寫出地址,但有寫在XX店附近(XX有明寫出來)
沒有辱罵的字眼,但,因為她本來答應我要還我押金,結果還的時候扣我一千元不還
因為懶得跟她吵,我就先回家,回來後在line上問她扣的原因,並希望她歸還
她推說是電費,但我電費只有用一百多元而已
所以我在臉書上寫她沒有誠信(比較負面的字眼應該就這一個)
內容都是陳述事實,也有line對話跟照片為證
我3/25星期日貼在臉書
她自己在臉書下留言跳出來反駁,
我就回說:房東太太,你出現了,我不想再多做回應,只希望你做一個有誠信的人
隔天3/26星期一下午,她把押金扣掉電費送來我學校,但沒直接找我,是找校長
校長也沒叫我出面,他幫我代收下來,並轉達對方的訴求,要我刪文
我收到錢後,想說對方都有誠意解決了,就刪了
沒想到她離開學校後直接去派出所報案,告我妨礙名譽
昨天4/1下午我去做完筆錄
我想請問我需要準備狀紙嗎?還是什麼東西出庭?
我會被判什麼刑期呢?
謝謝專業及熱心的板友幫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