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第一次在板上發文,若有不妥請直接明講沒關係
如題小弟女友在下班回家被一位闖紅燈的年輕人撞到,
車有擦傷整體還行,手部挫傷、磨傷,醫生建議在家休息三天
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說沒事了話就不要叫警察了(單方說法),然後就說趕時間留下電話
跑掉了。
後來我女友留在原地報警,警察也根據其他人提供的行車紀錄器說這會成案。
後來再去警局才發現,那天騎車的人根本不是車主。我們甚至懷疑他有酒駕之類的
但因為他在第一時間跑掉,警察20分鐘才趕到,根本沒有酒測。
警察說這不算是肇事逃逸。
現在目前初步談和解時,那位撞人的年輕人留line說:
「當下就已經說沒事了,我受傷都沒說甚麼 還有我沒闖紅燈」
我跟我女友都覺得他非常可惡,但關於賠償部分我跟我女朋友目前都沒甚麼概念
想詢問有經驗或者懂法律的大大們,到這一步該怎麼做?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