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被提告妨礙家庭 (對方沒有抓姦在床證據)
但因為line訊息有很多曖昧的點 、幾張合照但皆在戶外(也沒過度親蜜)
但這有點案外案 (男生是網路男蟲),沒有金錢的輸送~但有施用詐術跟得到利益
所以詢問了朋友是先建議提告刑事的詐欺部份
妨礙家庭的部份 目前還在做筆錄的階段
但朋友目前身心受創不斷自殘 所以也有跟警察請假或是要移來高雄做筆錄
(告訴人在台北) 朋友在高雄 ~但警官似乎只接受請假不願移轉
加上朋友不太想跟對方有任何碰面的機會(怕會情緒崩潰等等)
雖然有問過一些法律專家,不太可能告得成
但還是想先做最壞的打算
1.請問這樣的案子有需要請到律師嗎?
1.高雄有推薦可以細心溝通 協助打官司的律師嗎?
2.因為朋友其實蠻辛苦的~要養兩個家 還有好幾個小孩(非單親)
收費公道不要太貴的(我們幾個朋友願意分攤這筆錢)
3.提告刑事詐欺跟妨礙家庭的律師可以委任同一位嗎???
(據朋友說 提告詐欺的話 檢察官就等於是律師的角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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