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糾紛該如何處理?

作者: Rex790128 (蔡小博)   2018-07-14 14:41:38
手機排版,還請各位見諒
各位板上的前輩們好
今天有個關於合約處理的事情想向各位請教
本人與某公司簽立了一合約,但是那時候仍在猶豫,因此向該公司提出能否先付訂金100
,後續金額將在一星期後繳清,合約上也有註明本人支付100元訂金。
但後續我越想越覺得不需要這份合約,因此告知該公司我不要這份合約了,但該公司一直
說「合約內容上有說如果終止合約的話,要付20%總金額費用作為違約金)。
但是我的想法是,今天我只有支付訂金而已,在繳清所有金額前就告知取消合約,應該只
需要被扣那100的訂金費用而已,應該不需要再額外支付任何費用了才對?
他們一直說是信任我才在收了訂金以後馬上開始提前作業,但是這張合約在還沒繳清費用
之前應該都不算成立,我真的需要支付那20%的違約金給他們嗎?
再麻煩各位板上的大大們幫我解答,謝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14 14:47:00
讓他告,傻子才會收100就開始準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14 14:48:00
你覺得你的主張可以被法院接受嗎???當然,你坐等對方提告,他們就必須對這20%的理由跟法院說當雙方未有議定 "違約責任"時,基本上才是以訂金為標的你不需合約? 對啊,我們政府也毀約啊,當初立法的退休金七砍八砍,他們也是認為 不合理...問題是,人家軍公教勞務已經支付了,你現在要付錢才在靠背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14 15:09:00
房仲經驗,是沒收定金而已,個人認為要看他們損失什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14 15:23:00
反悔就是付違約金,這很合理啊你頂多去法院主張 違約金過高不合理而不是說...我只要虧一百塊,賞給你就好....約底下的名字是你簽的吧????反正,最多你就告輸,賠20%違約金+訴訟費你覺得你有贏面,就大家法院見,就這麼簡單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7-14 22:42:00
沒收訂金,違約金可以訴訟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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