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抱歉 真的是不懂法律
上來跟大家請教 後續會與律師約談
事件如下新聞:
癌男撞死女騎士肇逃 竟先回家洗澡再投案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26/1398821/
https://m.news.ebc.net.tw/news.php?nid=122825
我們家屬確定當時警方沒有依肇事逃逸移送法辦,
而是公共危險跟過失致死,
而肇事人就是肇事逃逸,為何不是以這部分送辦
我們甚至發現筆錄也有問題關於車速
總之 很多疑問
希望有人可以提供後續提告或是我們可以處理的方向
非常感謝
真的發生在家人身上時,我們什麼都不懂 有無助到
車速靠找監視器、鑑定。肇事逃逸就直接提告,要請律師就趕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26 23:10:00被吸收了?? 還是被競合了??
公共危險>肇事逃逸警方要送什麼罪名不重要就看你們民事想要多少賠償,其他部分就跟你們關係不大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26 23:50:00Holly u大師 Holly u大師 ~~~~
謝謝大家這麼快回覆肇事者在相驗時一句道歉的話也沒講 真的讓人心寒我們會和律師討論
作者: hssh (hssh) 2018-07-27 02:25:00
他有癌症,最後可能是緩刑或保外就醫,免死金牌啊
自己堅強一點,癌症在刑事面等於開無敵,大概只能在民事上用力,真的建議找律師談,另外過失致死被肇事致死傷的公共危險吃掉了,然後交通事故重點在路權歸屬與反應時間,車速可以質疑但務必要帶入上述兩者,有爭議建議找專業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7-27 08:33:00因為發生在台南請律師研究最狠的告法吧
過失致死罪+肇事逃逸罪肇事逃逸屬於公共危險罪章。有見解認為,如果被害人係因行為人逃逸致死者,成立刑法第294條第2項有義務者遺棄罪,與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想像競合,依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第294條第2項有義務者遺棄罪處斷後,再與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死罪數罪併罰。
作者: samnpc 2018-07-27 17:52:00
找律師,罪名是法官決定的。只要陳述事實,其他的不是你的問題。
請樓主忽視ultratimes的意見,他不懂法根是來亂的
十樓的說法也有人主張,依刑法第15條第2項、第271條第1項,論以殺人罪之不作為犯。如果行為人在逃逸時,對此事實有認識的話,但實務很少這樣子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