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調解不成立

作者: fsus2 (fsus2)   2018-07-26 17:45:32
各位大大安安
...文很長...
小弟日前發生車禍經過如下
小弟為直行機車 但車速應該有過快 (實際車速不確定 做筆錄時是說40-50km/h)
經路口右側巷子(沒有紅綠燈)有一機車(A先生)右轉到我直行的車道上
對方表示實際發生碰撞時他應該已經完成轉彎動作
我因為煞車不及擦撞對方後倒下
機車滑行至對向撞擊對向來車 (B先生 也是機車)
事發後約兩週收到第一次調解會通知
我認為由於尚未收到初判表 (需要一個月) 沒有釐清肇責的依據
因此通知A先生及B先生希望將調解會延至一個月後
B先生雖然同意 但因未聯絡上A先生
我們仍在沒有初判表的情況下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說明過事由後 調解委員請我們提出希望的作法
A先生主張只希望我賠償他的車損1800元
B先生考量賠償方可能會想要找認識車行報價 因此並未進行車損估價
我則提出 賠償1800沒問題 但車禍發生並非單方面的原因 因此希望A先生分擔B先生車損
在聽到我的要求後 A先生立刻表示要等初判表出來再談
第一次調解破局後
1)B先生須先將機車交由車行估價
2)我已提出初判表申請 下次調解時由我提交
今天進行了第二次的調解
調解委員再次重新確認事發經過及三方車損
A先生-1800元
B先生-28650元
我-4500元
然後我出示了初判表 結果如下
A先生-向左變換車道時,疑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B先生-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A先生再度表示不願意談 要直接上法院
調解委員試圖以A先生自負車損1800元 我跟B先生兩方和解的方式談
但A先生認為他是被撞 要他拿錢出來是不可能
並表示會自費3000元進行車禍鑑定
最後我想如果我是B先生 身為跟肇責無關的第三人應該也不想再跑法院
所以我和B先生先行和解 現場給付了21000元的賠償
目前打算在兩個月後若沒有收到A先生提出告訴或調解申請
我這邊就主動提出告訴
若車禍鑑定報告結果仍是對方為主要肇事因素
我再向A先生求償我的車損及賠償給B先生的21000元
目前有以下的問題
1. 事發後我有跟A先生聯絡 對方表示並沒有去看醫生 (只說他屁股痛)
如最後車禍鑑定結果我是主要肇事因素 對方提出醫藥費求償
我是否可以「對方沒有當下就醫診斷 無法證明其醫療費用是因車禍產生」
為由拒絕賠償?
2. 如果對方都沒有動作 由我主動提出告訴 我是否需要自費申請車禍鑑定?
3. 車禍現場沒有監視器 車禍鑑定的判定根據是來自車禍現場量測 繪圖
照片跟筆錄而已嗎?會不會參考前後路段的監視器?
4. 最後想問初判表跟車禍鑑定結果大翻盤的案例多嗎?
謝謝大家
文有點長 不好意思
如果有任何建議 我也會非常感謝
作者: yangyuyuyu (yuyu)   2018-07-27 15:32:00
時速以第一次筆錄為準 檢察官應該也會以此為準 你滑行應該有受傷 有去醫院嗎? 個人看法 A車是因 才會導致你滑行去撞B車的這個果產生
作者: fsus2 (fsus2)   2018-07-27 18:31:00
我有受傷但不嚴重 當天有到醫院檢查拿診斷書
作者: yangyuyuyu (yuyu)   2018-07-27 19:38:00
你有受傷就可以提告 會在偵查組再做一次筆錄 案件如果到了檢察官那 看檢察官是否有申請車鑑 如果由他申請就免付費初判表上應該有印「....不作保險理賠及鑑定之依據」等字 如果到了車鑑會 你當下發生什麼事直接跟委員說明即可 應該還是有比例法院看證據 以醫療收據及醫師證明書為準 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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