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酒駕

作者: jetling (文創人生)   2018-07-25 13:46:11
我最近碩士畢業
要慶祝畢業和同學喝酒
結果晚上騎車回家被抓到酒駕
雖然被判緩刑
但是還是認為酒駕太重
1. 酒駕但沒有發生車禍 代表我還有理解力
只是酒測值超標 然後就用公共危險罪辦我
但是我並沒有語無倫次 也沒有發酒瘋
2. 喝酒對我而言很稀鬆平常
讀碩士期間 如果沒有酒精,我大概休學回家
3. 機車是我的交通工具
晚上沒有公車回家,計程車又危險
家境清寒家人有車或機車可以載我
也不好意思麻煩同學
我認為喝酒玩就不能騎車對我實在不公平啊
4. 我騎車守法,即便酒駕,沒有車禍、超速、闖紅燈
酒駕緩刑真的好重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25 14:04:00
你酒還沒退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25 14:05:00
沒發生車禍,是你"運氣好",也是別人"運氣好"不然,照您的邏輯,強姦沒被抓,就不算強姦,對吧?都別人的錯,對吧?你為何不努力賺錢,請個司機幫你開車騎車???不是要社會制度接受你的廢話,而是你要接受這個社會制度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8-07-25 14:09:00
酒駕就沒有騎車守法了。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7-25 14:10:00
事先知道要喝酒就找好人載或可以搭UBER也許酒駕門檻值每個人清醒程度不同,但那就是個量的界線你"不一定要喝酒"也"不一定要騎車",硬要結合那就後果自負
作者: hidog (.....)   2018-07-25 14:14:00
酒駕還好意思說這些....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8-07-25 14:36:00
你的理由大概有五萬多個酒駕犯都這麼說
作者: tgsh (宗師)   2018-07-25 14:46:00
我個人覺得酒駕標準可以提高,壓低也行,不過要罰就要無法通過危險駕駛的測驗再罰。但是若到達要罰的程度,就不是多少罰金罰鍰,也不是拘役、3-11個月徒刑那麼簡單,必須是以殺人未遂罪來論處,而且是至少5個以上的殺人未遂罪0容忍不是根本不影響駕駛的一杯啤酒也算酒駕,而該是罰得讓人感受到政府不能容忍酒駕這種事發生。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7-25 14:52:00
如果家境清寒 不應該花錢在喝酒這件事情上吧
作者: tgsh (宗師)   2018-07-25 14:52:00
現在是隨便就算你酒駕,但是罰得讓人覺得政府很容許酒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25 14:57:00
已經不少人體會家屬至親被酒駕害死的原PO以為,自己可以幫被害死的家屬傳宗接代嗎?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8-07-25 17:19:00
真的出事情看你還會不會說自己很清醒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7-25 17:25:00
公共危險罪就是罰你提高肇事機率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7-25 17:40:00
這是來反串的吧 一堆被釣
作者: Nipperdey   2018-07-25 20:21:00
法律狗藍都是保護壞人!
作者: yesohya   2018-07-25 20:31:00
有種東西叫腳踏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25 20:39:00
別這樣...我一樓就說了.他還在酒醉...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7-25 21:59:00
嗨,法學碩士
作者: dog4x3 (dog4x3)   2018-07-26 10:13:00
腳踏車也算酒駕喔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7-26 13:14:00
大家太客氣了
作者: bailan (Bailan)   2018-07-26 15:19:00
貼了一堆板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26 16:15:00
那條子伯伯是色鬼,他每次都叫你吹嗎?不管你喝了什麼,應該有傷到腦
作者: cuttleufish (熱帶魚)   2018-07-26 17:00:00
...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8-07-26 17:39:00
怎沒自撞?真可惜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8-07-26 19:35:00
給你緩刑已經很好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8-07-26 23:22:00
腳踏車不算刑法上的酒駕啊酒駕在刑法上是抽象危險犯,只問是否有該行為,不問該行為實際造成的危險性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7-27 00:59:00
我同意,下輩子投胎要到我建立的酒駕無罪的新世界啊
作者: a951349 (夏楔)   2018-07-27 01:13:00
不是在graduate版說自己法律碩士畢業?來law版就不敢說自己法學碩士了?
作者: wallachia   2018-07-30 12:58:00
憲法課程的老師是怎麼讓你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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