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版大 晚安
今天收到“查封預先訪視通知“
如圖下
https://i.imgur.com/X2wEoIb.jpg
這封信非本我本人,是小弟的父親,今年五月往生
小弟知道父親生前有債務,但那時生前債務多少不知道
所以,在父親往生後,約六月份時聲明辨理拋棄繼承
打電話給法院,法院說法官尚在處理小弟拋棄繼承
法院的書記官說要等判決下來大約要三到四個月?!
不過,眼看三個月快過去,現在來了一張查封預先訪視通知了?
請問小弟該怎麼辨?
而且法院說最晚四個月就會通知判決拋棄繼承,那如果判決拋棄繼承無效
那麼小弟不就是得要繼承父親債務了?!
小弟是不是目前還沒三個月後再辨理第二次拋棄繼承無效會比較好?
PS:
父親往生後,只有銀行債物,沒有不動產,只有動產一台30年的車...
父親生前戶藉地掛在我這;但房地產是我的名字也是我買的...戶長是我
所以請問各位大大
1.如對方來到我家來訪查時,對方有權利進入我屋內查嗎?
2.在法院沒判決下來,我能主張我有什麼權益嗎?
3.該注意對方什麼情況之類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