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hman (緣分)》之銘言:
抱歉造成版友的困擾
已經確定司機根本不是住新竹,而是在中山北路
難怪一直叫我朋友把錢寄在櫃台,她去拿錢交手機
然後警衛也說他車子故意不停社區門口
這樣子他犯了什麼樣的法,可以告誡他讓他老實的把手機還來,並且保全手機
報警備案已經做了
他這樣是否涉嫌詐欺、侵占、不當得利
其實重點只是要拿回手機,但惡劣的計程車司機是否應該讓他學一個教訓
作者:
richman (李奇)
2017-09-02 16:07:00謝謝一樓的建議,但請互相尊重謝謝我只是詢問法律的問題,應該沒有不尊重各位吧也謝謝各位給予意見,因為他待會就要過來現場想讓他知難而退不要有一些其他有的沒的如果是住台北,我也願意付她一千的車馬費大概是這樣打算如果是刑事的詐欺,提告後是公訴罪,但總要先保全證據吧我一點也沒看到你給我任何建議,能告他什麼是詐欺的計程車司機壞,還是掉手機的人有問題請搞清楚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9-02 16:17:00你都先給對方定為詐欺罪了還問個毛線?這個版部是在提供你免費法律顧問,而是在交流討論法律
我是沒建議,不過你把上一篇刪文回復,再來說嘴吧…其他版友的建議都被你刪了zzz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9-02 16:20:00你愛就刪文,其他有類似問題的網友就失去先前網友提供的交流意見,是很自私的行為。
作者:
richman (李奇)
2018-09-02 16:23:00如果是這樣,我向各位道歉,畢竟不是法律人只是沒有遇過這種事情,接下來我會請友人報警處理這樣應該就簡單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