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遇到訟棍做筆錄花的車錢

作者: jasonkao08 (果皇賽高)   2018-09-12 22:32:53
如標題
我被一個知名訟棍提告
是那種來騙和解金
完全不可能被起訴那種
但因為她家在新竹
所以她提告的地方是東門派出所那裡
變成說我要坐車從台中去新竹做筆錄
這樣我來回要花310的客運費+上當天在新竹吃午餐的餐費
請問一下
如果最後不起訴
我可以向該原告請求這310元的客運費嗎? 另外我的伙食費用能不能賠償?
作者: yesohya   2018-09-12 22:34:00
不能 你不去就不吃飯 ?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9-12 22:34:00
你可以不去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8-09-12 22:36:00
不能 但你可以學他當訟棍告他誣告 一起浪費司法資源拘提你就不用出310啦^_^
作者: yesohya   2018-09-12 22:55:00
拘提沒有回程票喔
作者: hidog (.....)   2018-09-12 23:02:00
警局很少為了這種事情拘提啦 但地檢署就必須去了不行
作者: a60358a60358 (6+7)   2018-09-13 20:52:00
沒法子,提告是他的權利,去法院是你的義務,除非是誣告,不然就是吞了,以後注意點當個經驗
作者: yonkiJ (yonkiJ)   2018-09-19 19:24:00
別理他啊 等地檢署傳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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