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法律,漸漸的因為人民申請釋憲,被認為牴觸憲法而違憲
但仔細看,釋憲的過程,其實也是一種程序,也是一種法律
而且,大法官絕對不可以主動釋憲
不可以主動宣告什麼法律違憲
一定是有案子,有人申請才可以釋憲
那假設今天,有個奸詐的立法者
制定了違憲的法律
但是又增加了許多但書,例如該法案不得進入釋憲程序
或是讓該法案只要釋憲就違法,因此相關單位便無法申請釋憲
就算很多人知道違憲,要釋憲,但也無從釋憲起
無從釋憲,也就無從被宣告違憲的可能
當然,大法官也無法主動跳出來說違憲,畢竟要有案子才有釋憲
是有這種巧妙立法的可能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