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家人在今年8月底騎機車過彎時,與對向開車駕駛人發生車禍
當時在轉彎時(限速內)看到對向汽車逆向雙黃線超車, 而逆向行駛在他的路線上
當下家人看到立即緊急煞車, 導至自己的機車行駛中滑倒, 而不幸是被逆向的汽車
碾壓到我家人的頭顱, 當下見狀對方立即報警
也被緊急送往至附近的公立醫院急救, 最嚴重的部份是以下:
下顎骨斷裂(手術打了鋼釘接合並插入鼻胃管進食), 硬腦膜下出血(做了腦部出血清除)
急診時共做了這兩個手術
另外左臉顏面骨折, 左耳聽小骨移位(下週手術), 顏面神經受損(面無表情), 右肩與肋
骨骨折, 在加護病房與個人病房住了20天才出院, 醫師也開了需靜養3個月的診斷證明書,
而目前每天都在公立醫院做顏面神經的復健
目前的問題是想問:
1.以家人的傷勢, 精神賠償的部份該怎麼出價?
2.親人看護費該怎麼報價?
3.對方開的車是他們公司向租賃公司所租的, 如果未來不幸走到法律途徑向對方提刑事訴
訟, 這算是"業務"過失傷害麼? 是連同肇事者對方公司都有算民事賠償麼?
4.家人目前顏面神經受損,看了幾間大醫院的醫師都說最快復原期要6個月,甚至更長至一
年以上,這部份復健金額要怎麼向對方談呢?失能是如何判定?
5.肇事者大約一星期會傳簡訊來詢問家人狀況,近期也說想來探視家人,當然我們是委婉拒
絕,對方保險公司也有打來了解家人狀況, 想請教各位,
我們大約何時與對方談賠償和解事宜較恰當?和解地點選擇哪較適合?
畢竟刑事只有6個月的追溯期
6.目前估算若休養至明年3月,醫療費加其他總總不含精神撫慰金約150萬.
未來若金額與對方或對方保險公司談不和,以我們這case,有沒有必要自行付費請律師
來打官司?
謝謝各位的回覆,
在此感謝